旨在解决玉门油田炼油厂和水电厂废水处理的一项环保项目的实施,玉门油田分公司所属水电厂单方终止了与一家私营企业刚刚签订2个多月的合同,使得这家企业遭受损失面临倒闭,拖欠了十几名农民工的十多万元工资。水电厂拒赔损失,导致私企老板和农民工动用机械围困环保项目工地达2个月之久。
水电厂毁约 十年合作不欢而散
位于玉门油田炼油厂西北方向两三公里处的一片戈壁滩,是玉门油田炼油厂和水电厂长期以来排放废水、粉煤灰的露天储灰场,十几年前,玉门油田水电厂自行处理废水和粉煤灰。2005年开始,玉门油田水电厂与玉门市喜贵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签订粉煤灰储灰场承包维护使用协议,由该公司负责处理粉煤灰。十年来,该公司每年至少向油田水电厂缴纳承包费5万元,公司从废料中磁选铁砂、清理粉煤灰回收利用。与此同时,该公司按照油田水电厂的要求承担了储灰场堤坝和排水渠的安全维护,未发生溃坝事故,水电厂有关负责人也认可“该公司为水电厂做出了贡献”。
记者了解到,喜贵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嘉峪关市居民王喜贵,其与油田水电厂签订合同后,全权委托其同胞兄弟王喜成、王喜信经营该公司。
2015年5月1日,上期合同期满,双方续签合同,承包期5年。合同约定:“甲方(水电厂)单方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让王喜成没有想到的是,合同签订两个月后的7月14日,油田水电厂给他送来一份终止协议通知书,要求解除协议。
记者从这份通知书上看到,油田水电厂解除协议的理由是,由于过去的“湿式除灰”方式不能满足环保要求,该厂已将除灰方式改为“干式除灰”,在这种方式下,粉煤灰不再排入储灰场,今后储灰场无粉煤灰存放,也无管理要求,双方签订的协议已无履行基础,协议双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接到通知,王喜成先后多次找油田水电厂负责人和玉门油田分公司主管副经理讨要说法,希望水电厂赔偿他的各项经济损失,但遭到拒绝。
水电厂拒赔 工人围困环保项目
记者了解到,其实,在油田水电厂与王喜贵今年5月1日签订合同之前,玉门油田分公司就因酒泉市环保部门的要求,决定在储灰场建设废水处理回收池,以解决油田水电厂和炼油厂的废水达标排放回收利用的问题。今年4月中旬,该环保项目动工建设,计划在今年7月30日前竣工。
玉门油田下属建筑单位建设废水处理池期间,将储灰场内沉淀堆放、喜贵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待处理的部分粉煤灰清理出工地,导致部分粉煤灰因掺杂了沙石而变质。王喜成认为,玉门油田给他造成的经济损失,既包括油田水电厂解除合同后会给他造成的投资等损失,也包括施工方在清理场地时毁损的粉煤灰损失。
王喜成告诉记者,本着双方的合作基础和扩大生产的目的,公司为购置磁选机、装载机等设备、架设高压线路、修建职工宿舍,先后投资数百万元。油田施工期间,致使储灰场十几万立方米的粉煤灰掺杂了石头沙子而变成了垃圾,还使得3万多立方米的粉煤灰无法使用。此外,按照油田水电厂往年的排灰量,5年合同期内,他们原本有18万立方米的粉煤灰可以生产使用,合同终止,给他们公司造成投资成本损失。“初步计算,我公司损失为800多万元。”王喜成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从油田水电厂7月中旬送达终止协议的通知书,喜贵再生资源回收公司便停止生产,停发了农民工工资。据长期在该公司务工的一位农民工讲,王喜成拖欠他们的工钱十几万元。
2个多月以来,王喜成多次与玉门油田分公司和水电厂协商无果,便和农民工动用铲车等机械,将玉门油田新建的废水处理回收池尚未来得及封口的一处缺口封堵,还将通往工地的道路也用沙土和机械封堵。记者在现场看到,20多名农民工打着上书“依法维权、索赔经济损失”字样的横幅,在路口和废水处理池围困工地。
律师建议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就此事件,玉门油田分公司水电厂厂长龚永太认为,建设废水处理池是油田分公司因环保要求而作出的决定,水电厂终止合同是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需,喜贵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承包经营的地盘和生产处理的粉煤灰都隶属于油田,让油田赔偿没有理由。王喜成反映问题时所述投资额及经济损失不实。
据龚永太介绍,王喜成等农民工围堵废水处理池,使得原本计划7月底交工的工程无法完工,其间,公安等部门也曾多次协调处理,油田分公司律师也曾建言通过诉讼解决争端,但王喜成等人均不让步。
龚永太认为,废水处理池所占面积不到整个储灰场的四分之一,储灰场现在还有大量粉煤灰可以处理使用,他建议王喜成将剩余的粉煤灰处理变卖,也建议王喜成通过诉讼解决纠纷。截至记者发稿时,王喜成和农民工继续围困油田废水处理池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