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是我国五年多重点推进的重大战略,也是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展示荒漠化治理中国方案的需要。为此,特建议在“一带一路”国家开展光伏+生态修复的合作。
一、中国光伏产业企业走出去的重大意义
这是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2030)的需要。SDG2030涵盖17个目标;推进光伏+生态修复合作可以一举多得。支持中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产业走出去,在荒漠地区建设光伏电站、种植能源作物有利于荒漠化土地生态修复,减少土地利用的碳排放,并提供可再生能源电力和生物质能源,还能为居民提供清洁能源和就业机会,从而收到防治荒漠、应对气候变化、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和减少贫困的协同效应,并助力联合国SDG2030目标的实现。
这是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需要。“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路径和伟大实践。当今世界,土地荒漠化程度最高的几个国家和地区,包括哈萨克斯坦、蒙古、巴基斯坦、东部非洲、西南非洲等国,均处于一带一路沿线;不仅有着荒漠化治理的需求,而且太阳能资源丰富,而电力基础设施极为薄弱,迫切需要建立清洁的现代能源体系。将中国的光伏产业及其发展模式推广到这些国家和地区,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互利多赢将起到积极作用。
二、中国相关产业“走出去”的比较优势
1、中国荒漠治理水平居于世界领先地位
荒漠化是制约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全球性生态问题,荒漠化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尤其是荒漠化治理成效显著。从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可见,在2014-2009年的五年间,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了12120平方公里,沙化土地净减少9902平方公里。2019年美国航空航天局(NASA)公布的卫星图显示,过去20年地球新增了约5%的绿化面积;其中的四分之一来自中国的贡献。即我国为世界生态环境改善做出了重要贡献。
2、光伏产业可以为生态恢复和可持续生计创造条件
截至2019年底,我国累计光伏并网装机量为204.3GW,占全球总量的35.2%。建于荒漠等退化土地上的很多光伏电站不仅产生明显的生态恢复效果,还因光伏阵列的阻风固沙与遮阴增湿作用,以及人工管护,促进了植被恢复、土壤改良和局地小气候改善。库布齐沙漠的光伏项目、青海共和县龙羊峡水光互补项目、乌兰布和沙漠光伏项目等光伏治沙成功案例,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这些项目因地制宜,不仅发展形成光伏产业,贡献了清洁电力,修复了生态,在扩大就业机会、实现精准扶贫等方面也具有明显效果。
3、中国的光伏产业具有走出去的国际竞争力
中国光伏产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为数不多的具有国际竞争力并取得领先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2017年起,我国光伏产业链从硅料、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到组件等各环节生产规模的全球占比均超过50%。2019年,中国光伏组件产能达到世界其他国家产能总和的三倍左右,当之无愧地成为光伏产业的生产制造枢纽;光伏组件出口量达66.6GW,光伏产品出口额约207.8亿美元,同比增长29%。目前,中国市场光伏组件的主流产品市场价格降至1.5元/瓦,具有最高的性价比,为全球光伏市场和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巨大贡献。
三、中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企业走出去的可行性
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2019年报告,到2050年,约86%的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其中60%的电力将来自太阳能和风能;光伏装机容量约为8500吉瓦。光伏产业是世界各国应对气候变化、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将支撑我国“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的战略落地见效。
产业“走出去”已有较好的政策基础。中国组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助力“一带一路”建设。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开展能源产业“走出去”国别战略和政策研究,在收集数百项太阳能国际标准、规范基础上建立了“国外常用工程设计标准名录”。“一带一路”倡议,也为中国光伏企业主动进行海外布局,投资设厂,打破国际贸易壁垒,带来了新的增长空间和国际化发展机遇。
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多边合作条件。中国积极参与国际能源署、国际可再生能源署、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组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组织等国际机构,初步建立了多边合作框架体系。清华大学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与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组织签订了详解备忘录,开展“可再生能源促进生态修复和可持续生计”的科学技术与政策研究。该项目组已在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组织秘书处所在的德国波恩市设立了办事处,组建团队开展相关工作。
“一带一路”国家光伏市场广阔。2014年至2018年,中国企业在沿线国家投资了总计近12.6吉瓦的光伏和风电项目。其中,中兴能源在巴基斯坦旁遮普省投资建设的光伏电站工程,是2015年习近平主席在巴基斯坦进行国事访问期间启动的中巴经济走廊项目。该项目总规模900兆瓦,2016年已建成300兆瓦,是巴方目前最大的光伏电站。据国际能源署预测,2016-2040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力需求年均增长率约为3.2%;到2040年,年均新增装机将超过8000万千瓦,成为全球电力增长需求最快的区域。
四、相关政策建议
一是建议科技部设立专项研发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与生态修复之间的科学研究。支持组建国内研究团队,与联合国就光伏促进生态恢复进行全球学术评估报告。对以往建于荒漠等退化土地中的光伏电站进行综合生态效益评估,并规定今后的平价基地光伏项目应当按照生态修复规程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并设立生态监测系统。与UNCCD联合开展可再生能源促进荒漠治理专项行动,组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到中国学习可再生能源促进荒漠治理的经验。
二是建议加强教育培养方面的合作。设立可再生能源促进荒漠化治理专项,鼓励发展中国家派遣硕博士留学生、博士后、访问学者来华留学或交流,鼓励相关的短期培训和夏令营等。清华大学在现有与UNCCD签署的详解备忘录的基础上,积极邀请国际高校和研究机构加入研究,筹建可再生能源促进生态恢复国际产学研联盟,与国际国内产业部门和机构进行更广泛的合作。
三是建议开展商务和金融方面的合作。鼓励在现有南南合作基金中设立“一带一路”国家可再生能源促进生态恢复专项基金,用于对非洲等一带一路国家试点示范项目进行研究、设计和综合评估。设立专项资助相关项目研究;发起可再生能源促进生态恢复产业基金,邀请国家电投、中信集团、保利集团、中石化等具有较大海外投资的央企,以及通威、隆基、天合光能、正泰等国内领先的光伏制造企业加入。
姜希猛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乐山市委委员,乐山太阳能研究院院长
研究支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周宏春
清华大学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何继江、何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