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
全国人大代表,冀中能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杨国占
建议尽快研究制定去产能煤矿资产与债务处置的具体办法。例如,允许煤炭企业按煤炭退出产能比例或关闭煤矿的资产比例,分割去产能煤矿负担的债务,并研究具体措施分阶段免除去产能煤矿债务,属于国有银行贷款的,直接减免或统筹划拨作为国家资本金;属于民营金融机构的债务,可以研究打折债转股的方式处理;在国家未出台明确处置意见前,可允许暂挂账免息,以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尽快修订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范和简化破产国有企业,特别是整合小煤矿的资产处置程序。鼓励金融机构推动市场化债转股工作,并推动债转股落地。
全国人大代表,兖矿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希勇
建议国家发改委、国资委等有关部门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了解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中遇到的深层次问题,注重完善配套协同机制,从顶层设计上加大指导力度,加快推进改革进程。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原副校长姜耀东
建议尽快研究制定去产能煤矿资产与债务处置具体的、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允许煤炭企业按煤炭退出产能比例或关闭煤矿的资产比例,分割去产能煤矿负担的债务,并研究具体措施分阶段免除去产能煤矿债务;尽快修订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多种渠道,依法依规处置好去产能煤矿涉及的资产债务问题;加大政策支持与协调力度,稳妥推动债转股落地,有效控制企业经营风险。
全国政协常委,贵州黔西南州政协副主席、能源局局长黄榜泉
在涉诉涉法煤炭企业问题上,法院应与行政机关协商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限制被执行人因兼并重组带来的经济利润分配权,直至其完全履行判决义务,但其强制措施不影响被执行人财产整合重组。他建议,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增加一款,将上述内容明确。这样,既可化解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煤矿企业证照和财产后执行难的问题,又可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盘活资源。
全国人大代表、淮北矿业集团工匠大师杨杰
建议有关部门从我国能源结构、布局与煤炭工业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地位作用出发,调整银行信贷政策,持续加大对煤炭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大型现代化煤矿和煤炭产运储销体系建设。科学建立银行信贷风险评估体系和相关机制,从煤炭企业的经营实际出发,按照市场化原则,对煤炭企业分类管理,防止一刀切,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主动对接煤炭企业续贷需求,合理增加信用贷款和融资规模,进一步降低煤炭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永煤公司车集矿矿井维修电工游弋
建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铁路集团等部门,科学系统评估我国主要铁路煤炭运输干线的投资结构和投资主体,将国家重点铁路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纳入国家公益投资范围,铁路企业不再计提折旧、银行信贷利息,有效降低铁路运输成本;深化铁路运输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长距离大宗货物运价浮动机制,降低煤炭铁路运输成本,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铁路专用线代维护收费行为,降低专用线收费水平,进一步减轻实体企业负担;推动煤炭企业与铁路、港口、物流园区、物流企业、煤炭下游用户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提高煤炭运输效率。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公司杜儿坪矿三采区掘进一队副队长董林
建议将煤炭矿业权出让收益金调整为收益率。“可试点征收煤炭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取代矿业权出让收益金。”一次性计算所有资源量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总值,首次缴纳20%,在煤矿投产后,按照原煤产量每年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同时,相关部门在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基准价时,要综合考虑资源的属性和赋存等综合平衡调整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出台核减国家公用基础设施矿业权出让收益金规定或办法,高速公路及铁路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其下部压覆的资源量应该属于国家占有,不应该让企业支付这部分矿业权出让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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