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江源到洞庭湖,从祁连山到秦岭,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力带动全党全社会形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共识。秦岭北麓成群的违建别墅已不见踪迹,保护区里的小水电站也在逐步退出。而在长江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也在加速推进。这项工作牵动着全国政协委员的心。
“建议中央财政对清理整改给予补助支持,同时研究出台小水电生态电价政策。”全国政协委员、十三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水利部原副部长胡四一说,期待尽快出台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引导政策,如果没有配套政策的支持,难以在较短时间内集中完成整治,同时持续巩固已有小水电清理整改和生态修复成果,也需要稳定的政策加以保障。
小水电是清洁可再生能源和农村基础设施,但由于审批和监管不严等原因,长江经济带小水电开发管理存在违规建设、影响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早在2018年年底国家有关部委就组织长江经济带10省市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采取问题核查评估、分类整改落实、完善建管制度和监管体系等措施,目前清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从部门联合督导检查的情况看,由于问题成因复杂,又是长期积累所致,清理整改任务仍十分艰巨。
“目前清理整改主要面临两大困难:一是资金缺口大,地方财政难以负担;二是小水电上网电价低,生态修复成本高。”胡四一敏锐指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的症结所在。
胡四一建议,长江经济带合法小水电站的退出以及小水电生态修复,应当列入中央财政支持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也应当在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相关科目中,将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列入扶持范围。”
胡四一说,中央财政还应明确,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利用省级财政专项或水利、能源、节能环保、生态环境等多渠道资金,对本行政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给予支持,补助部分工作经费、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建设费用、专题研究资金等。
在经济激励方面,胡四一建议,研究出台小水电生态电价政策,根据小水电站落实生态流量、开展生态调度运行、实施生态治理、修复河流水生态的实际,在现有电价基础上实行浮动,以补偿电站业主实施生态修复和治理造成的部分损失,同时对生态流量保障不足的电站进行惩罚。(来源:中国水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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