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29日上午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北京市居民阶梯气价听证方案确定。两个听证方案均保障了85%的居民家庭用气价格不调整,壁挂炉采暖用户需求被单独考虑。
听证会将于10月21日举行,25名听证参加人员名单已确定。参加人员全部由市消协、市人大、市政协、市市政市容委等单位推荐产生,其中消费者10人,符合国家规定价格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要占2/5的要求。
方案
所有用户第一档气价不变
现行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为2012年制定,价格标准为2.28元/立方米。为发挥阶梯价格对资源节约的引导作用,即将进行听证的阶梯气价制度将气价分档递增,既要保障基本用气需求,又要抑制过度消费需求。
■两个方案分档气量标准相同
一般生活用气第一档年用气量不超过330立方米,覆盖85%的居民家庭,第二档年用气量为330到500立方米,覆盖95%的居民家庭,第三档为年用气量超过500立方米的部分。
■两个方案分档气价有所差别
方案一
按照国家指导意见要求,各档气价比价关系为1比1.2比1.5,价格标准分别为2.28(保持现行价格不变)、2.7、3.5元/立方米。
方案二
第二档气价比方案一少提高0.2元,第三档气价比方案一多提高0.4元,各档气价的比价关系为1比1.1比1.7,价格标准分别为2.28、2.5、3.9元/立方米;通过适当降低第二档气价的加价幅度,提高第三档气价的加价幅度,对用气最多的5%用户进一步加大价格调节力度,引导用气量最高用户调整用气行为,促进合理、节约用气。
回应
壁挂炉采暖用户单独计算气量
据了解,目前,本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已超过570万户,其中约80万户用壁挂炉采暖。针对部分市民提出的壁挂炉用气计费问题,有关部门回应,考虑到壁挂炉采暖与非采暖用户用气量差异较大,将对壁挂炉采暖用户的采暖用气单独计算气量。
根据专业调查机构对2008年至2014年6个采暖季的采暖用气统计分析,覆盖85%居民家庭采暖的年均用气量为1186立方米。考虑到气温对壁挂炉用气量的影响,采用本市近10年最冷年份(2009年至2010年采暖季)的用气分布情况作为各档气量的划分依据,并按照85%的用户覆盖率,确定壁挂炉采暖的第一档年用气量为1500立方米,切实保障居民家庭的基本采暖用气需求。这样算来,使用壁挂炉采暖用户的气价表超出1830(1500+330)立方米,才会进入第二档计费标准。
人口较多家庭适当增加气量基数
另据国家指导意见要求,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本市阶梯电价、阶梯水价制度也按国家有关规定,采用按户为计量单位。有市民提出按人口计算气量的建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由于每户家庭人口数量是变化的,且存在人户分离、人口认定成本高等问题,操作性较低。因此,本市阶梯气价方案,以户为计量单位。第一档用气量覆盖85%的居民家庭,这里面包含了人口因素,对确因家庭人口较多而导致用气量增加的家庭,将适当增加阶梯气量基数。
解读
超第二档后用气越多增支越多
根据方案,对于北京市10%用气量较大的家庭,按方案一测算,一般生活用气每年增支最高不超过71.4元,壁挂炉采暖用气增支最高不超过420元,按方案二测算,一般生活用气每年增支最高不超过37.4元,壁挂炉采暖用气增支最高不超过220元。对于北京市5%用气量最多的家庭,年用气量超过第二档后,用气越多,增支越多。
基本用气用户
扩大5个百分点
基本用气的用户覆盖率为何是85%?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去年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所有已通气城市在2015年底前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规定居民用气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覆盖区域内95%的居民家庭用户,体现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气量为超过第二档的用气部分。各档气价的比价关系原则上按照1比1.2比1.5左右制定。
为更好地保障大多数居民家庭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北京市第一档年用气量确定为330立方米,将基本用气的用户覆盖率扩大到了85%,即相当于增加了约30万户居民家庭一般生活用气不受阶梯气价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