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深入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各级领导干部要将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作为必须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党委的部署要求,从践行“两推护”、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态度和对本地区发展高度重视的政治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发扬斗争精神、严肃纪律规矩,坚定不移地推进专项整治,坚决打好打贏这场硬仗。
专项推进。各级党委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各有关部门切实严格履行具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专项整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分析研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联动整治。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不等不靠,紧盯问题,按照“一个项目一套档案”的要求,逐一清查核查所属涉煤配煤项目,全面整治整改存在的各类问题。不断加强协调配合、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细化工作标准,制定操作规范,强化纪律约束,做好对上沟通、对下督导,确保横向贯通、纵向到底,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坚持开门整治,向社会公布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信访举报电话、信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打赢专项整治攻坚战。
严督实查。要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对问题集中、整治不力、进展缓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捂着盖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消极抵抗、拒不配合核查,通风报信、跑风漏气等情形,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细化排查核查流程,实化排查核查措施,既查显性问题、也查隐性问题,坚决防止大而化之、笼而统之,切实把问题查清查深查透,确保对煤炭资源领域各类违规违法问题大起底。对在自查核查过程中推诿扯皮、不担当、不负责,工作消极应付、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甚至隐瞒不报的,依规依法严肃处理。通过煤炭资源领域整治必将净化内蒙古自治区政治生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