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前公布《关于北京市2020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通知》称,今年北京市电力市场化直接交易用户侧总电量规模拟安排90亿千瓦时。相较于2019年度减少了50亿千瓦时。
交易价格方面,《通知》明确,直接交易电价为通过电力市场直接交易形成的价格,即发电侧价格。北京市电力用户参与直接交易的购电价格=直接交易电价+输配电价(华北+北京)+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输配电价、送出省输电价按国家规定执行。
《通知》指出,符合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用户,继续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直接交易电价作为平段电价,尖、峰、谷电价浮动比例实行:单一制电价的,低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6%,峰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70%;实行两部制电价的,低谷电量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51%,峰段电量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53%。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再上浮 10%。如遇电价政策调整,按照新政策执行。北京输配电价、华北电网输电价和政府性基金附加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京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