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贵州省能源局近日发布的《贵州省十大工业(清洁高效电力)产业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指出,将对新建清洁高效燃煤发电项目、燃煤发电机组改造进行专项资金补助,对开展煤电联营的主体企业给予奖励。
上述《办法》明确,对今年实质性开工建设清洁高效燃煤发电项目的企业给予贴息补助和直接补助,具体贴息补助和直接补助额度按第八条标准执行。对今年开展煤电联营的主体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具体的煤电联营方式由省能源局另行制定。
针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办法》指出,对列入今年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计划并实施完成的发电企业,按每个节能减排改造项目工程总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个电厂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对开展供热改造且设计供热蒸汽量达到100吨/小时及以上的发电企业,按每个供热改造项目工程总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今年开展现役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升参数”改造试点,并于2022年前将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的主蒸汽温度改造提升至562℃以上的公用燃煤发电企业按“一事一议”给予适当补助。
据悉,除了煤电项目,贵州省还将重点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智慧电网项目建设、清洁高效电力产业重点实验室建设和人才基地建设。
(黔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