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下午,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山东电力市场架构采用现货市场、中长期市场和零售市场模式。现货市场运行后,山东省电力市场体系将更加完善,有利于促进发电侧竞争和结构调整,从长期看也将降低发用电成本。
2017年8月,山东被选为全国第一批8个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地区之一。根据部署,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计划在2021年底建立现货市场机制,启动现货市场试运行;第二阶段预计在2022年以后,探索开展容量市场、金融输电权、电力期货和衍生品等交易,配合推进省间与省内交易的融合。
据介绍,全省电力现货市场将由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电网公司及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组成。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现货交易组织、辅助服务交易组织、安全校核等工作。现货交易、中长期交易、零售交易均由电网企业统一结算。交易机构根据各品种交易结果和实际执行情况,统一出具交易结算依据。交易结算实行日清分、月结月清。
按照安排,输电价格将按政府核定的山东电网输配电价执行。在容量市场建立之前,暂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发电容量补偿电价。电网公司按照用户实际用电量和容量补偿电价按月向用户收取,按规则向发电企业支付容量补偿电费。市场交易价格为发电侧上网电价。中长期市场集中竞价采用边际定价和连续撮合定价机制。市场结算不平衡资金每项均独立记录,分类明确疏导,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在市场主体间合理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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