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以“美国油气法对油气城市转型效果”为主题的学术沙龙在京召开。来自美国的高级油藏工程顾问余秉森建议,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加州油气保护法》(以下简称《油气法》)为借鉴,加大中国油气开发监管力度,规范安全运作和监察事项,最大限度保护油气资源,防止环境污染,维护公共安全和公民利益。
加利福尼亚州是美国第三大产油区,目前已开发近15万口油井。加利福尼亚州政府于1915年颁布《油气法》,同《加州法案》《健康与安全法案》中与油气生产相关的规范条款共同组成法律规范体系,通过专业高效的监管行为实现资源合理利用。其成熟的油气资源保护法和油气监管制度,使持续多年的加州油气生产未对空气、土地和地下水资源造成重大破坏。
沙龙中,专家对《油气法》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着重讲解。加州油气监管部门负责资质审核、生产检测、环境保护、资料管理等。加州油气公司任何一口井从钻井、修井、井下作业、井内注液、弃井至封井等行为,都要经过油气监管部门的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实行全程无缝隙监管模式。此外,施工前,要经过套管和水泥管的设备测试,形成以预防为主的监管模式。加州油气监管部门还负责油气田生产的环境监督并进行相关事故治理。治理方案通常要求在审核通过后90天内执行完毕。沙龙中,专家还对加州工作人员的监管制度做了介绍,其油气监管工作和工作人员薪资待遇全部公开,以便于社会对监管局工作人员的监督。
有关专家还建议,我国应借鉴加州专业化、专职化、全程无缝隙的监管模式,尽快实现“专治专管、专管到位、专款专用”,建立起以法律为基础的管理体制,早日实现石油行业的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