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首个整合电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的绿色循环发展联盟,电池产业绿色循环发展联盟由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沈阳蓄电池研究所、超威集团等单位联合发起;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浙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南京先特、江苏二环等高校科研院所、协会、行业企业首批加入。联盟成员单位覆盖电池生产制造、装备及咨询、铅回收再生、整车及配件等全产业链环节。
联盟名片
9月19日,全国首个电池产业绿色循环发展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在浙江成立。
我国铅蓄电池产能居世界第一。2014年,规模以上电池企业完成总产量22070万千伏安时,超过世界总产量的40%。但国内废电池拆解多用手工操作,废水和废渣随意排放,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问题……
电池产业绿色循环发展联盟以“合作创新、绿色发展”为宗旨,将主要围绕电池产业绿色循环发展目标,开展务实有效合作,通过完善行业标准,贯彻国家政策,引导市场规范,发起行业自律,推进产业环保进步、循环发展技术等工作的开展,共同推进我国电池产业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
再生铅企业规模小数量多设备简陋
铅蓄电池作为应用最广泛的电池品种,具有安全性高、制造成本低、可再生利用率高等优点,在交通、电力、通信、航空、军事等众多领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废旧铅蓄电池再生利用具有巨大的资源、环境和经济价值。我国每年可产生300多万吨的废旧铅蓄电池,占总重量的60%、约180万吨的铅可回收再利用,成为我国铅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目前,我国再生铅行业企业规模小、数量多、设备简陋。据统计,目前再生铅厂近300家,生产规模在10万吨/年以上的企业仅6家;生产规模在3—10万吨/年的企业约100家左右,占行业三分之一;约三分之二企业的生产规模都在3万吨/年以下,生产能力从几十吨到上千吨不等,普遍处于规模小、耗能高、污染重、回收率低的状况。废电池拆解采用手工操作,废水和废渣随意排放;熔炼过程中产生大量铅蒸汽、铅尘、二氧化硫,废气中铅含量超过国家标准的几十倍。设备陈旧、工艺落后,不规范的再生铅生产造成污染,极易影响生态环境。
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制订了一系列推动产业技术升级、清洁生产和行业市场准入等政策、规范,如《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废铅蓄电池收集和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等,但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铅蓄电池行业循环利用率低、环境污染等问题仍然存在,铅污染防治体系化建设亟待完善。
产业上下游合力打造绿色发展新模式
西方发达国家十分重视蓄电池的绿色回收和科学再生,制定了系列法规来实施统一管理、回收和处理,在用户、回收商、再生厂、电池企业间逐步形成良性的“闭路”循环。但在我国,蓄电池生产、回收再生企业存在诸多问题,导致了高能耗和环境污染问题,电池产业发展形势依然严峻。
联盟首任理事长、超威集团总裁杨新新指出,联盟将致力于宣传与倡导电池绿色循环发展的理念,努力营造电池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氛围;致力于联合电池企业、上下游产业,高校与科研院所,加快推进制约电池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行业关键技术难题的研究,包括强化回收体系建设,开发先进的回收技术、装备,推广绿色制造等提升产业绿色水平;致力于联盟组织建设,对外加强与政府、社会、行业企业的沟通、交流与运行机制等提升联盟的影响,外树形象;对内努力造就一支勤奋、严谨、务实、诚信、开拓的工作队伍,内强素质,内外结合,以推动联盟自身组织的发展以及电池产业绿色化发展的目标。
此外,联盟还将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与交易
创新治污技术提高各界环境意识平台,服务联盟成员信息获取与交易,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学术研讨会等,促进企业间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设备及先进的管理方法,促进电池行业绿色循环发展;将积极为产业“发声”,为政府部门有关政策法规、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提出建议,参与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向有关方面反映成员企业的愿望和诉求,维护成员企业的合法权益;联盟还将积极推荐成员企业争创中华环保基金会、行业协会等有关荣誉。
在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环科院、环保部环境认证中心等10家联盟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电池产业绿色循环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正式签署。
内容涉及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环保技术的合作,污染控制技术的创新,环境管理政策制度的完善以及电池产业污染防治、绿色化的宣传教育、污染救助公益活动等方面。主要任务是研究建立符合国情的蓄电池评价方式,建立蓄电池重要污染物监管网络,探索有中国特色的蓄电池消费再生阶段环境监管体系,开展电池产业环保领跑者企业试点,提高消费者、生产者和社会各界的环境意识等。
国家环境保护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有关负责人说,战略合作协议签署等,明确了推进电池产业绿色循环发展的方向,聚焦制约电池产业绿色化的突出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目标和措施,对联盟工作的推进和电池产业的转型升级具有纲领性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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