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起步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浮动平台发展技术和产业已相当成熟,但需要在研究浮动核电领域法规标准以及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开展堆船结合方面的研究,进一步推动浮动核电站开发及建设。
在我国核能商业领域,浮动核电站属于核能行业与船舶行业融合的新兴产业,在行业规范、国家监管审批流程、系统融合上有待探索和创新;浮动核电站建筑总体策划、管理、堆船结合等方面具备综合素质人才数量较少,技术及管理经验不足,需要进一步培养和储备相关人才;目前国内没有成熟可用的浮动核电站维保基地,不具备相关能力,有待进一步完善浮动核电产业链;浮动核电站总体投资额相比大型反应堆已有所降低,但核电项目固有的投资高特点仍旧存在,其项目单位造价水平偏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浮动核电项目推广。
专家指出,鉴于浮动核电站特点及其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应加快浮动核电站示范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海上核动力平台的监管体系、标准体系和保障体系,积累海洋核动力平台运行经验,为批量化建设应用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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