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山东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监察的通知》,为贯彻落实能耗方面工作任务,现组织对山东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和煤炭等5个重点行业开展节能监察,其中涉及25家钢铁企业。
5月28日,山东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监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为贯彻落实能耗方面工作任务,现组织对山东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和煤炭等5个重点行业开展节能监察。
《通知》指出,2020年10月底前,山东省各市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完成监察,对达不到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依法下达限期整改。2020年11月底前,山东省各市将监察结果报省能源局执法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