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陕西省发改委近日印发的“2020年陕西电网统调发电企业优先发电量计划的通知”称,在确保陕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前提下,统筹兼顾清洁能源发电和火力发电、内需和外送、计划和市场关系以及节能降耗要求。优先安排、收购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以及余热、余压、余气、煤层气等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发电量计划,促进调峰调频等调节性电源稳定运行。
通知称,供热机组在采暖季节坚持“以热定电”的原则调度发电。此外,确定统调火电企业优先发电量在民生供热、超低排放、电煤保供、深度调峰、治污降霾贡献、调度可靠性、煤电联营等七个方面予以安排,按照“适度平衡、重点倾斜”的原则,确定:民生供热小指标,据实下达62亿千瓦时,占比约25%;超低排放机组小指标,下达50亿千瓦时,占比约20%;电煤保供奖惩小指标,下达50亿千瓦时,占比约20%;深度调峰机组小指标,下达34亿千瓦时,占比约15%;治污降霾贡献奖惩小指标,下达33.5亿千瓦时,占比约15%;调度可靠性奖惩小指标,下达4亿千瓦时,占比3%以内;煤电联营机组小指标,下达1.5亿千瓦时,占比2%以内。预留风、光新投机组电量54亿千瓦时,预留年度电量25亿千瓦时。
(陕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