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能源局三部委印发《关于公布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通知确定了14个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地区。
根据通知公示,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上海、江苏、山东、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宁夏共14个地区入围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共计103个地区相关领域将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试点,试点主要覆盖生产制造、能源、电信、互联网、公共机构、金融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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