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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配额制实施的最大意义在于先“迈开步子,趟出路子”,再对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之道。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目前的消纳保障机制设计,并非要解决可再生能源建设成本和经济性问题,这一点与美国等国实施的配额制不一样。
历经多年酝酿、几易其稿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简称“配额制”)今年起正式实施。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2020年最低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应不低于2019年实际完成情况。
配额制曾因牵扯各方的利益博弈,涉及诸多层级法规、细则等,多年来一直处于“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局面。
随着近日各地可再生能源消纳指标首次发布,标志着这一制度已迈入实施阶段。业内普遍认为,这项“刚性”约束机制将促进清洁能源消纳。不过,也有人士担心,妥协之后的制度设计能否达到预期效果。
考核完成难度不大
《通知》显示,全国有10个省(区、市)的最低可再生能源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超过30%,9个省(区、市)最低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超过15%。与2019年实际完成情况相比,东中部省份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同比增幅超过“三北”地区,有利于促进新能源跨省跨区消纳。
按上述消纳责任权重测算评估,预计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占比将达到28.2%、非水电消费占比将达到10.8%,分别比2019年增长0.3和0.7个百分点,能够支撑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目标的完成。尤其是浙江、四川、宁夏、甘肃和青海等5个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区的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适当提高,将可以更好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受访的业内人士均对记者感慨,“配额制能落地实属不易”“政策出台可谓一波三折”“一年三易其稿仍难产”“虽然政策落地了,但执行比落地更难”。
“此次发布的消纳责任权重是经过地方上报、在监测评价基础上测算出来的。从下达的数据来看,国家给各省设定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责任权重指标并不高,各省、电网企业考核的难度不大。”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一位权威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配额制虽然是从今年起才正式检测评价和正式考核,其实,国家能源局近几年每年都有发布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但监测评价没有强制约束力,更多的是起引导作用。
“迈开步子,趟出路子”
既然此次配额制任务难度级别不大,是否意味着难以达到政策设计的初衷呢?
“此次配额制实施的最大意义在于先‘迈开步子,趟出路子’。”上述权威人士向记者坦言,能否达到预期不便评价,消纳保障机制正式实施之初,关键是确定省级实施方案、一步一步落实、走通程序等,对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之道。毕竟可再生能源配额机制的设计主旨是消纳保障,可以既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长期持续的增量市场空间,也能促进并网消纳、保障已建成项目利用率、控制弃电率。“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目前的消纳保障机制设计,并非要解决可再生能源建设成本和经济性问题,这一点与美国等国实施的配额制不一样。”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政策设计存在缺陷,配额制核算方式会加剧本地市场与外送市场电力市场割裂,外送会成为凌驾本地用电之上的特权。而消除上述问题,需要彻底消灭“点对点”、“点对网”的送电方式,实施“网对网”。
在一位不愿具名的知名研究者看来,消纳保障机制核算方式,是基于目前电力系统运行和市场方式进行的,如果脱离了当前的方式,则数据、核算无法进行。因此,本地市场与外送市场矛盾是否加剧,不是消纳保障机制及其核算方式的问题。“比如,特高压外送电点对点、点对网等方案的选择,与电力系统技术、运行管理机制等诸多方面相关,需要综合多因素进行优选确定。”
促进配额制与绿证机制有效衔接
记者采访获悉,为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落实到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未来将按月监测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进展及消纳利用水平,按季跟踪电网企业调度、交易机构落实中长期电力交易情况。“我们初步计划今年9月组织开展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执行情况评估。”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相关人士透露。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配额制在实施的过程中多多少少会存在细则问题,需要后续不断加以完善。另外,消纳保障机制如何衔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三部委提出2021年全面推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也需要进一步细化。
一位参与配额制与绿证研究的人士向记者透露:“鉴于目前我国配额制与绿证的弱联系,我们已启动如何将两个市场紧密联系的研究。比如,在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方式上,两者存在重复计算的问题,下一步将明确操作的协调问题,规避反复计算补贴的情况。”(本报记者 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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