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山西省人大获悉,该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仅七成污水处理设施实现运行,实现中水回用的污水处理厂仅占三成。
近年来,为减少水污染物排放,山西省进一步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到目前,已建成13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319.3万立方米。仅2014年,完成1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每日28.9万吨,污水处理率提高到八成以上。
然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日前发现,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仅为71.04%,出现大马拉小车问题。中水回用率偏低,实现中水回用的污水处理厂只占到总数的35.8%。此外,今年提标改造的3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目前仅完成5座,改造进展较慢。
对此,有关方面建议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同时,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力度,促进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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