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6月18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要增加铁路煤炭运输,提升港口中转能力。
加快浩吉铁路集疏运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浩吉铁路通道能力,力争2020年煤炭运输增加3000万吨以上。
加快补强瓦日线集疏运配套能力,力争增加3000万吨以上。
利用唐呼、包西、宁西、瓦日线能力,力争实现陕西铁路煤炭运输增加4000万吨以上。
推动疆煤运输增加2000万吨以上,有效满足疆内及河西走廊地区合理用煤需求。
积极推进京津冀鲁地区公转铁增量,继续提高铁路运输比例。
同时,积极推动入港铁路专用线及支线扩能改造,加大铁路运力调配,系统提升港口的铁路集疏运能力和堆存能力,提高南方煤炭接卸集约化专业化水平。鼓励从事煤炭运输的通用散货泊位专业化改造,加大环保设施投入。
大力推进码头岸电设施、船舶受电设施建设改造,鼓励对使用岸电的船舶实施优先靠泊优先通行等措施,着力提升岸电使用率,推进港口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