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煤矿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防治的重要指示精神,近日,河北煤矿安监局、河北省地震局、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河北省建立冲击地压矿井地震信息共享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河北省冲击地压矿井地震信息共享机制正式运行。
《办法》共十二条,明确河北煤矿安监察、河北省地震局、河北省应急管理厅为冲击地压矿井地震信息共享的部门,共享河北省冲击地压矿井情况和地震台网监测信息。同时,确定信息共享的内容,主要包括河北省冲击地压矿井及有潜在冲击地压风险矿井的名称、采矿许可证井田范围拐点坐标、采场情况、地震台网监测数据等相关信息,设定信息发送的启动条件、发送方式、流转流程和处置办法。
《办法》要求,各部门加强深入分析和充分利用信息。省地震局每季度将各矿区矿震与构造地震活动情况向河北煤矿安监局通报,河北煤矿安监局定期梳理分析接收的矿震信息,煤监分局、市应急局督促煤矿对比分析地震台网和冲击地压监测系统的监测数据,校核冲击地压监测预警指标,为研究冲击地压灾害发生规律,提高冲击地压监测预警能力,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