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9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之后,9月25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在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时透露,《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发布实施在即。
郑栅洁指出,目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仍存在认识不统一、政策配套不完善、协调推进难度大、标准规范不健全等问题,其建设速度相对滞后,已成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短板”。
而近期一系列政策上扬,无疑都预示着,我国充电基础设施以及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将驶入快车道。
引入社会资本拓展多元融资渠道
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共建成充换电站780座,交直流充电桩3.1万个。深圳、杭州、合肥、北京、上海等地已形成较大规模城市充电服务网络,京沪、京港澳、青银等高速公路沿线已基本建成省际充电服务网络。
但是,充电基础设施不足这一因素,却成了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掣肘。
记者从吹风会上了解到,为加快破解电动汽车“充电难”问题,《意见》提出了多项量化指标,具体包括:到2020年基本建成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车至少配建一座公共充电站等。
《意见》不仅制定了方向性的顶层设计,而且在资金保障等方面上,也已经有了系统规划和实施举措。
“一方面是国家给予财政的支持,拟申请中央预算内的资金支持,研究制定财政奖励的办法。另一方面是给企业盈利的空间,通过现在一直在推广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加快完善电价政策,允许合理收费,鼓励众筹等创新的商业模式来开展增值服务。”郑栅洁说。
《意见》还强调,要通过为充电服务企业拓展多元融资渠道,来建立资金保障体系。郑栅洁介绍,国家将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专项基金,发行企业债。此外,探索利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和保险品种,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的方式,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
记者从国家能源局获悉,《意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个人用户“充电难”问题,也采取了系列措施予以解决。对于未来“增量部分”充电问题,通过加强专项规划设计和指导,从根本上予以解决。对于广大“存量部分”充电问题,则通过加强行政指导、简化审批以及市场机制三方面措施并举予以解决。此外,通过同步推动单位内部停车场、城市公共充电设施与城际快充网络建设,以及增强公共充电服务、鼓励单位为职工解决充电问题等措施,进一步为解决个人用户“充电难”提供更多选择。
充电“新国标”正制定实现标准统一
目前,电动汽车厂商的充电标准各不相同,如果不能在统一标准下实现不同车辆和充电设施之间完全兼容,无疑将带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低效率。
“这个问题很重要、很现实,是一个标准统一和互联互通的问题。应该说,做得好,会对整个产业健康长远的发展有很重要的意义。”郑栅洁说,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完成充电接口和通信协议等关键国家标准的修订稿的发布。
郑栅洁表示,新版“国标”发布以后,要对存量的充电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尽快实现充电标准的全国统一。此外,还应制定无线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的标准,新技术不断出现,要不断更新和完善标准,并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计量、计费、结算等运营服务管理的规范进行完善。
在吹风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也谈到了充电设施建设情况。他表示,在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从规划入手,明确要求。在2014年发布实施的《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和即将颁布实施的《城市停车规划的规范》中,都能看到相应的规划要求。此外,完善充电设施建设标准,重点是统一接口,避免出现充电设施之间互不协调的问题。
谈到监督执行问题时,郑栅洁表示,近期将成立国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整合各方面社会资源,组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操作性比较强的各项工作,配合政府严格产品准入的管理并依托该联盟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的信息服务平台,统一信息交换协议。
对于像美国特斯拉等车企有自己的标准问题,郑栅洁强调:“在中国必须遵照中国的标准来建设充电设施。”他透露,目前,特斯拉公司正积极参与我国充电设施“新国标”的制定工作,并将根据新标准对其车型进行改造和调整,标准不统一问题很快会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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