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山西省对2018年2月修订的《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再次修订。新修订《预案》将预警等级由四级调整为三级,并于今年6月9日正式发布实施,旧《预案》同时废止。
新《预案》指出,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体系由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成。省指挥部另设预报预警组、督导检查组、专家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
与旧《预案》相比,新《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标示,取消了原来的四级蓝色预警。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确定预警级别的基本条件,提高了重污染天气预警的科学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