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7月3日发布通知,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有关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商务部决定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
本次的声明并非横空出世,而是对之前政策的呼应和延续。2019年12月3日发布的《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中就已明确提到:商务部将加强对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的指导,出台相关指导意见,现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4号)将适时废止。
废止的管理办法与“放管服”新政对比,可以明显看出,负责审批政府部门的等级在下移,审批环节在简化,服务效率在提升。正如商务部关于促进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征求意见稿中所言,政府部门“寓管于服,市场导向”的特点愈发明显,对成品油流通行业的发展富有积极意义和促进作用。
正式废止了旧的管理办法,实际上是对“放管服”改革新政的延续。给市场带来的意义在于,企业将有更多的机会能够获得原油及成品油的销售及仓储资质,更多的民营企业将参与其中,是国内原油及成品油迈向市场化的稳健步伐。
政府连续出台的深化改革开放措施,为石油市场创造了更加宽松的营商环境和准入门槛。明确定位未来中国市场发展方向,也是当前中国市场从成本驱动型转向消费驱动型的必然发展所需。参与企业增多,有利于增强市场活力,更加激发市场的竞争局面,市场参与者将重视自身配套服务,优化贸易流程,催生新型贸易方式,从而使成品油市场的发展格局迎来新的变化。
此外,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权限的下放,显著提高国内加油站等零售终端的审批效率,金联创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年末,中国在营加油站数量10万余座,国有石油公司旗下加油站(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化)占据60%市场份额,其余由民资、外资及其他国有经营主体占据。客观上进一步降低了加油站等零售端的准入门槛,这对于外资等新生力量推进加油站建设和布局,促进成品油零售市场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构建公平有序的零售市场生态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能源行业改革目标将为去除政策壁垒,促进原油、成品油批发及零售环节市场化,继续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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