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要合理制定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和城镇燃气配气价格,输配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核定。准许收益率按不超过7%确定,地方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
多位受访人士表示,此次《通知》再次强调并重申天然气输配收益率7%的上限,旨在降低天然气用户用气成本并不断完善价格监管机制,推动天然气市场更加规范发展。
降低用气成本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副教授殷建平表示,目前,我国天然气输配价格仍居高不下,解决天然气输配环节的矛盾,成为当前理顺天然气价格的必然选择。
天然气输配渠道包括跨省长途管道运输、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与城市管网配气三个环节,分别形成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省内管道运输价格与城市管网配气价格。
数据显示,2019 年国家发改委最新核定的13 家跨省管道运输企业的运输价格中,除中石油西南管道有限公司与中石化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的运输价格较高外,其他企业的运输价格均在0.11-0.24 元/立方米的价格范围内,不到我国天然气终端用户价格的10%,跨省管道运输价格水平较低并已得到有效管制。
殷建平表示,省内输气管道及燃气公司配气管网属于天然气产业链中的自然垄断环节,省内输气管道与城市配气管网在内的输配价格普遍偏高,输配环节现阶段矛盾主要集中在此。
“此次《通知》指出,要合理规划建设省内天然气管道,减少供气层级,天然气主干管网可以实现供气的区域,不得强制增设供气环节进行收费,这是对2017年《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完善和延续,加强成本监审减少供气层级有利于降低工商业用户用气成本。对今年受疫情影响的天然气消费市场来说,也有提振效果。”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授刘毅军说,“中长期来看,随着一系列措施的政策效果逐步显现,天然气产业链各环节收益更趋合理,将有效促进天然气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因地制宜”合理发展
《通知》指出,地方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准许收益率。近年来,随着天然气价格的调整,各地也开始注重配气成本的规范,一些省份也做了关于收益率等关键参数的探索,对配气价格进行了科学规范,主要参数有了范围。
“此次两部门发布的《通知》既强调了规范的一面,同时考虑了全国各地的多样性。因为各地方城市燃气发展阶段、发展水平和生产结构差异较大,这给地方留了很大自由裁量权,各地都会根据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出台当地的具体规则。因地制宜才能更好促进当地天然气发展。”刘毅军说。
“可以看出,此次《通知》是综合已有措施,全方位进一步推进输配环节价格改革,探索不同用户间分摊配气成本的规则,使不同用户的配气价格真实反映其成本,实现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同时,推动成本信息公开,为实现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市场化奠定基础。”刘毅军补充说。
多位受访人士均表示,各省最终目的就是要缩小用户间输配价格补贴,确定居民用户与非居民用户的成本分配比例,逐步降低非居民用户的输配价格,建立合理反映不同用户供气成本的输配价格体系尤为重要。
监管不松懈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在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同时,也在部署各地加强输配价格监管,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偏高的输配价格,规范管网企业收费行为。
例如,此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将区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由每立方米0.36元降低至0.2元,降价幅度约在44%左右,并限时取消没有实质性管网投资的“背靠背”分输站收费,每年减轻下游用户用气负担一亿元以上;浙江省规范杭州市天然气管网公司不合理收费行为,每年减轻下游用户用气负担600万元以上;上海市向工业用气高成本“开刀”,上海市化工区28家企业年节约约3000万元。
“加强监管、减少供气层级、规范收费行为可以为企业减少用气成本带来弹性空间。要想用气便宜,价格监管要执行到位。”燃气行业一位资深人士对记者说。
殷建平则建议,应成立专门且相对独立的天然气监管机构,使天然气价格监管工作免受多方势力牵扯,从而保证监管工作有效开展。同时,制定天然气管网发展规划、审核天然气管道费率、开展成本监审工作,并严格规范相关企业收费行为等。
上述资深人士表示,未来要加快完善监管规则,特别是要求燃气企业向社会公开气源采购成本,以防止不合理价格采购天然气。(本报记者 渠沛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