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市电煤计划量277.5万吨,实际供应电煤182.84万吨,完成序时电煤计划的65.92%,完成全年计划的32.96%,同比减少11.8%。
而2020年遵义市电煤计划量为555万吨,合同签订量567万吨,合同签订计划完成率102.2%。其中:省统调火电厂电煤计划385万吨;二郎电厂、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绥阳自备电厂等非省统调火电厂电煤计划170万吨。
从目前全市电厂储煤情况看,全市五家电厂(含绥阳电厂)进煤385.5万吨,同比减少9.76%,储煤128.8万吨,同比减少20%。其中鸭溪电厂进煤128.7万吨,储煤32.7万吨;桐梓电厂进煤123.9万吨,储煤28.6万吨;习水电厂进煤43.7万吨,储煤11.9万吨;习水二郎电厂进煤53.3万吨,储煤35.2万吨;绥阳电厂进煤35.9万吨,储煤20.4万吨。
上半年,全市五家电厂生产电量共计73.0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0.2%。其中,鸭溪电厂生产电量21.1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6.4%;桐梓电厂生产电量23.1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2%;习水电厂生产电量8.03亿千瓦时,同比减少3%;二郎电厂生产电量13.6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1%;绥阳自备电厂生产电量7.0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51.4%。
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局指出,部分县(市、区)对电煤供应工作重视不够,在上半年电煤合同签订和电煤供应工作中推进缓慢。
部分火电企业自主采购电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储备电煤过程中错峰储煤力度不够;个别火电企业存在不认真履行电煤供应中长期合同的情况,在已与煤炭企业签订电煤供应中长期合同的情况下单方面违约,扰乱全市煤电运行机制;部分火电企业存在长期拖欠电煤款,未及时将电煤款拨付给供煤企业。
部分煤炭生产企业在与火电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后未本着诚实守信、长期合作的原则认真履行电煤供应中长期合同,在煤炭市场向好时以各种理由不按中长期合同向电厂供应电煤,煤炭市场向差时又催促电厂按照电煤中长期合同购煤,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煤电双方矛盾。
下一步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局将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电煤安全;全力确保责任落实和电煤合同履约;加大煤炭产能释放力度;促进煤矿、电企联营,形成煤电利益联结体;压实电煤保障工作责任,确保全市电煤工作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