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主办的“中国电力市场年会(2020)”在线上召开。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计划与市场之间的碰撞愈发激烈,业内对于如何实现两者的有效衔接存在不同的政策主张。在年会中,各界专家就电力市场建设、电改红利等问题进行探讨,试图为这些问题寻求中国特色的解决方案。
电改释放红利
第二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市场化交易电量比重不断提升。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信息显示,2016年至2018年,全国电力市场化交易累计释放改革红利超过1800亿元,实体经济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并且自2018年起,政府工作报告连续三年提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国家发改委通过优化两部制电价、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等系列措施落实降电价的要求。
这一轮电改释放的改革红利主要来自电网、政府和发用电环节。据国家电网公司财务部价格处副处长姚军介绍,电网环节的输配电价承担了三分之二的降价任务,输配电价从0.239元/千瓦时降到0.185元/千瓦时,降幅达到22.5%。政府直接管理环节的增值税和附加基金累计减少了678亿元,贡献了17.2%的降成本空间。
基于对电改之后广东、浙江的电价变化研究,剑桥大学教授Michael G. Pollitt在年会中表示,广东和浙江计划与市场的加权平均电价下降了27.7%,电价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电网环节收费和政府税费的下降,并且两省的电价已经收敛于美国电价水平。
但通过政策性手段实现降电价难以长期持续下去。姚军表示,政府管控的电网输配电价、税费和基金已经充分挖掘,持续降成本的空间有限,而用电环节的降成本效果还没有充分发挥。未来需要通过电力市场建设,向用户传递有效的价格信号,引导用户合理用电、降低平均用电成本。长期来看,价格信号也可以引导新能源、储能技术等技术的投资和创新,从而提高电力行业效率。
南方电网能源研究院能源战略与政策研究所所长陈政认为,电力产业的效率提升是长期、渐进的过程,改革预期要和内在规律相适应,在特殊时期通过政策性的优惠电价来拉动经济确有必要性,但是政策性降价不具备可持续性。
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副教授宋枫表示,发电侧引入竞争会带来发电成本的下降,社会整体福利的提升;同时也会带来福利的再分配,消费者的降价幅度可能超过发电侧的成本降低幅度,因为发电侧让渡了一部分生产者剩余。另外,不同类型发电企业受到的冲击也不同,高效率机组收益,低效率受损。
“下一步电力市场红利哪里来?以前是切蛋糕,而不是做蛋糕,发电和电网走不下去了,一定要通过增值、做蛋糕来解决市场红利问题。”中电联统计信息部主任薛静表示,下一步要通过市场机制,在用户侧形成新的商业模式,把用户侧市场做大。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电改的最终目的是建立竞争机制,传导价格信号,从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继续释放改革红利,但电改进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引发了业内的担忧。
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院长郑新业表示,“9号文”的核心目标是建立竞争性电力市场,竞争性结构、自由进入和允许价格波动是电力市场的三大要素,没有这三点就不是市场。
在市场竞争方面,郑新业呼吁各电力市场主体不要试图形成寡头垄断,尤其是一省一企,将直接危及电力市场建设,阻碍“9号文”的完成与落实,应该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电力市场不是只有生没有死,只有发展没有萎缩。市场经济一定是优胜劣汰、有输有赢的,长期看还是要企业家自己想办法降低成本。”郑新业指出。
他还认为,目前普遍服务的固定资本支出已经完成,接下来只需解决变动成本,不必太担心普遍服务所需的新增投资规模。目前已经到了解决东部地区交叉补贴问题的时机,中西部地区的普遍服务可以通过单独投资来解决,这有利于推动电力市场建设,也有利于成本监审。
北京中环电力能源大数据研究院院长侯守礼认为,发电企业的合并不会改变市场化改革的大趋势。从计划到市场的转轨期,充满不确定性,要有坚定不移的信心。
“目前仍然是改革的有利时机。”侯守礼表示,“现阶段电力市场供需宽松,有利于价格向下走,市场力相对较小,政府部门不会有太过严厉的干预措施。”他认为,政府最重要的作用在于维护监管规则的公平性以及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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