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聚焦制约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中的瓶颈问题,提出相关配套政策和落实措施,逐步形成适度超前、快慢相济、布局合理的充换电网络,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保障能力,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规范新建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居民小区应将所有停车位统一敷设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并按照不低于停车位1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二是加快既有居民区设施改造。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对专用固定停车位,按“一表一车位”模式实施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利用公共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设施,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及电动车用户的充电需求,实施配套供电设施改造。三是有效发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服务作用。积极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协助现场勘查、施工,引导支持充电设施建设改造。
《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既有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加快行业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公交、出租、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电动汽车,运营单位可优先在停车场站配建充换电设施,实现与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高效互补;积极构建高等级公路城际快充网络,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济南段服务区、国道、省道等区域的充换电站建设,满足城市、城际及城郊营运电动汽车充换电需求;推进公务用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电动汽车配备及使用需求,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旅游景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市旅游景区开展电动旅游巴士服务,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智慧旅游同步推广;推进油气电氢交通能源设施融合,加快推进既有加油(气)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新建加油(气、氢)站根据场地条件同步配建相应数量的充换电设施。
《意见》强调,通过强化规划引领和用地保障,简化建设审批手续,提升配套电网保障能力,降低充电费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加快充电运营模式创新等措施,精准发力、多措并举,为推进济南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到2022年底,全市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将力争突破5万个,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换电服务市场,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换电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