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铜川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印发《铜川市有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安排部署全市有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方案》指出,为深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有害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贮存、规范化处置机制,健全有害生活垃圾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铜川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项目推进组和宣传组,指导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实施。
《方案》明确,分类后的有害生活垃圾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分拣和贮存,其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必须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实施。有害生活垃圾采取每月定期收集为主、预约收集为辅的收集方式,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将有害垃圾从收集点运送至小区或单位的暂存点,后续有害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贮存环节由专业公司负责实施,处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规范化处置,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分类后的贮存、运输、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监管。
《方案》要求,各区县要在8月底前,建立与有害生活垃圾收运需求匹配的收运队伍,负责收集、运输有害生活垃圾。9月底前,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成1处有害垃圾暂存库。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有害垃圾处置由所在区县生态环境分局进行日常监管,相关企业依照法律要求,严格执行电子转移联单制度,规范建立有害垃圾管理台账,确保有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扎实稳步推进。
《方案》还列出了有害垃圾产生行业及种类明细、有害垃圾危险特性及投放设施配置参考和有害垃圾运输车辆污染防治技术要求,方便管理单位统一执法标准和社会公众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