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发改委在(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指出,本次修订工作是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 源安全新战略,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尊重煤炭行业发展规律, 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和煤矿职工的合法权益。今日智库经过梳理发现,其中修改的多项内容可谓是亮点颇丰!
亮点一:新增市场建设条款,提出国家推动建立多层次煤炭市场交易体系,支持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煤炭市场建设,鼓励发展各种有效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品种。而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组建的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运营的全国煤炭交易中心正符合这一条款设计,旨在进一步降低煤炭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促进煤炭上下游合作共赢发展。
亮点二:新增价格机制条款,提出国家建立和完善由市场决定煤炭价格的机制,鼓励重点产煤地区、煤炭调入地区及煤炭中转港口建立和发布煤炭价格指数,为煤炭市场相关参与方提供参考。该条款强调了对市场灵活性的关注以及市场对煤炭价格的决定性作用,更意味着国家层面将弱化甚至取消行政手段对煤炭市场的干预。
亮点三:新增煤炭购销条款,指明国家提倡煤矿企业、运输企业、煤炭用户三方建立中长期合作关系,鼓励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引导合理生产、有序运输和均衡消费。该条款将煤炭中长期合作以法的形式固定下了,足以表明国家层面对煤电长协机制的肯定和认同。
亮点四:新增煤炭储备体系,指明国家支持建立健全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为主体、地方政府储备为补充,产品、产能和矿产地有机结合的煤炭储备体系。该条正如之前发改委负责人在迎峰度夏会议上的讲话,构建以政府推动、市场主体运作为主的煤炭储备制度。
今日智库认为,上述新增法律条款正是国家层面对近年来稳定煤炭市场而探索发现的新规律、新理念、新措施的提炼和总结,也是确保煤炭市场持久健康稳定发展的良策和法宝。
今日智库建议,为保障供给侧改革的成果能够延续,国家发改委应进一步强化煤炭企业稳定煤炭市场的责任,在抓好安全生产的同时,坚决杜绝煤炭企业不以市场为导向,盲目扩大生产,损害市场供需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