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福建省水利厅近日在关于福建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20201176号提案的答复中提到,目前,福建省需进行生态泄流整改的农村水电站5911座,已100%核定生态流量、99.8%完成泄流设施改造、99.3%安装在线监控装置、95.2%接入监控数据平台,有效解决电站下游减脱水生态环境问题。“十三五”期间,福建完成236座农村水电站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河流减脱水河段163条377公里。推进农村水电绿色发展,在长汀、永春等县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示范推进,全省累计退出农村水电站600多座。
福建省水利厅称,下一步将按照即将出台的《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并认真吸收福建省政协人资环委提出的好建议,具体安排和积极推进全省农村水电清理整治工作,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
(闽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