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电力需求响应工作的通知》,鼓励储能设施等负荷量大的用户和负荷集成商参与电力需求响应,实现电力削峰填谷,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进一步加快源网荷储友好互动系统建设。
《通知》称,将扩展需求响应主体,突破工业用户作为单一主体参与模式,进一步汇集储能设施、充电桩、商业楼宇、居民家庭等多种负荷类型,积极试点负荷集成商代理方式,实现小散用户高效聚合资源。探索市场化竞价模式,试点实行用户日前竞价、市场统一出清的响应模式,有效控制补贴成本,提高用户参与积极性。开展需求响应资源参与电力市场业务研究,推动参与备用、调峰等辅助服务市场,探索需求响应资源市场准入、业务流程、效果评估等核心要素纳入电力市场建设运营细则。
根据该《通知》,削峰日前需求响应按照单次响应的出清价格、有效响应电量进行补贴,出清价格设置4元/千瓦时价格上限;填谷日前需求响应执行1.2元/千瓦时年度固定补贴单价;实时需求响应执行4元/千瓦时年度固定补贴单价。(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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