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20年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特别是环境空气质量半年均值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创近年最佳。
空气质量大幅改善,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逾20%
上半年,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4.3%,同比上升7.7个百分点,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5.5%,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2%,无重污染天数(去年同期有51天,重度污染49天、严重污染2天)。
PM2.5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9%。PM10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6月份,14个市州城市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100%。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上半年14个市州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张家界市、郴州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州市、怀化市、常德市、邵阳市、衡阳市、娄底市、益阳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株洲、湘潭、岳阳并列第11)、长沙市。
按照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与去年同比所得改善率评价排名,上半年14个市州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率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张家界市、常德市、益阳市(常德、益阳并列第2)、永州市、湘潭市、株洲市、郴州市、怀化市、岳阳市、长沙市、衡阳市(长沙、衡阳并列第10)、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邵阳市、娄底市。
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345个监测评价断面优良水质比例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
全省地表水345个监测评价断面中,优良的I-III类水质比例95.9%,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60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中,I-III类水质比例93.3%,同比持平。
全省30个在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水质均达标,水源达标率100%。
湘江流域水质总体为优。11个洞庭湖湖体断面除总磷外,其它监测评价指标均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湖区总磷浓度由0.063毫克/升下降为0.062毫克/升。
按照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上半年14个市州水环境质量从好到差依次为:张家界市、永州市、邵阳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怀化市、株洲市、郴州市、常德市、湘潭市、娄底市、岳阳市、衡阳市、长沙市、益阳市。
按照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排名,邵阳市、长沙市、岳阳市改善幅度分列第1名至第3名,其余市州从好到差依次为:郴州市、株洲市、衡阳市、娄底市、益阳市、怀化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常德市(湘潭市、永州市、张家界市因所有考核断面的基准年和现排名时段的水质均达Ⅱ类,按技术要求不参与变化情况排名)。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任务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收官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湖南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污染防治攻坚,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安全有效保证,年度任务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对生态环境质量影响大的环境问题,湖南省已连续4年发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
今年“夏季攻势”部署了中央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业园区水环境问题整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老旧柴油货车淘汰、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等7大类1501项任务,采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一月一调度一通报”,强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其中,9月30日前需完成978项任务,已完成540项,任务完成率55.2%。
紧扣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蓝天保卫战方面,以降低PM2.5年均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数、提高空气优良率为重点,出台《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完成钢铁行业8个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完成99个VOCs(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完成24305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编码登记和20618辆号牌发放工作,淘汰226台老旧柴油货车,对1871台尾气排放超标车辆进行了处罚;全省秸秆焚烧火点数455个,同比减少59.2%。
碧水保卫战方面,以巩固提升地表水优良率、提高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为重点,稳步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和洞庭湖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截至6月底,“千吨万人”饮用水源676个问题中,406个已制定整治方案,192个基本完成整改。工业园区17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3个。
净土保卫战方面,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重点,推进受污染耕地污染治理和种植结构调整;完成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和受污染地块名单建立;推进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治理,第一批整治清单中的359个污染源,已完成整治278个,第二批整治清单中69个污染源,已完成整治37个;加强尾矿库污染防治,完成治理43座,正在治理112座;完成危险废物超期贮存整改任务4.18万吨。
坚决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批“老大难”问题有效解决。目前,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7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4个;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41个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销号18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等均取得积极进展。湖南省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得到生态环境部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充分肯定。
上一篇: 山东抢占全国三代核电规模化发展先机
下一篇: 电力“新基建”拓展场景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