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截至7月31日,海南省已完成8272家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核发登记任务,提前完成了全覆盖,全面开启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新阶段。
今年上半年,海南省环境部门在完成固定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之后,采取核发登记同发力、实行核发和登记分开调度、制定分阶段工作进度表等措施,紧扣今年8月底前完成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持续强化工作状态,最大限度提高核发登记工作效率、质量。
据了解,实现固定源排污许可核发登记全覆盖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改革任务,海南省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要率先完成这一改革任务。该工作是实现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的关键环节,对探索实行发证与证后监管联动,开展已发证企业证后评估及执法检查具有重要意义。
“发证不是目的,通过排污许可证做好固定源环境管理才是关键。”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在强化固定源环境管理上继续探索新途径,加强跟踪管理,深度挖掘数据,强化制度融合,提高固定源管理效能。
据悉,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快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实现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市县从8月1日起,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发证登记质量复核工作,复核抽查比例不得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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