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公布省属国有企业“腾笼换鸟”2020年专项行动方案和 2020年省属国有企业“腾笼换鸟”首批公开发布项目清单,提出两类资源整合矿井(民营控股国有不控股的煤矿,名义上国有控股实际上没有真出资、真控股、真管理的煤矿)的国有股权原则上要全部转让。首批发布的项目涉及9家省属国有企业42座矿井。
加快省属国有企业“腾笼换鸟”是山西省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推动省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山西加大“腾笼换鸟”工作力度,转让部分国有股权,实现转让收益目标,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速度,引进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确保在“十四五”期间实现“腾笼换鸟”真转化、经济布局真优化、转型发展真变化。
为了加快推进“腾笼换鸟”工作,山西省取消了煤矿办矿主体资格和办矿主体变更的限制。煤矿股权转让按照国有资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控股股东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煤矿控股股东变更后,控股股东具备生产专业运营管理经验的煤矿,可以重新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控股股东不具备生产专业运营管理经验的煤矿,应由大型煤炭企业或具有煤矿生产专业运营管理经验的单位整体托管,确保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稳定。煤矿和非煤矿山等资源类企业转让国有股权,实行现状转让。如需补缴矿业权出让收益,由新股东承担或双方协商后共同承担;如需办理采矿许可证,缴纳到期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本金后可以办理。为优化交易流程,减轻企业负担,山西将探矿权、采矿权纳入企业整体资产进行评估作价,并不再单独进入矿业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