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源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风能资源较大区域位于几大著名的河谷地带以及河谷出口处、高山及其前山脚下动量下传处,如阿拉山口、达坂城河谷、塔城老风口、额尔齐斯河谷、三塘湖一焯毛湖、哈密东南部、十三间房、吐鲁番小草湖、吐鲁番盆地南部低山戈壁、孔雀河、罗布泊东北部与北部、南疆东部沿山一带等,以及海拔在3500m以上的高山之中。
新疆地域宽广,地形复杂,风能资源时空分布极其复杂,额尔齐斯河谷冬季风能资源丰富,春季次之,夏季最小。伊利河谷境内的察布查尔至新源一带以及天山、阿尔金山、昆仑山等高大山体顶部、北疆沿天山一带、南疆东部沿山一带等前山脚下,冬季最大,春季最小,春秋相当。
南疆北部、西部前山一带夏季最大,冬季最小。塔城境内的玛依勒山、加依尔山与齐吾尔喀叶尔山等山地的平均风功率密度除了夏季较小外,其余3季差别不大。阿拉山风口区、小草湖风区、十三间房风区、老风口风区、三塘湖一焯毛湖风区、吐鲁番盆地南部低山戈壁、罗布泊北部与东北部、南疆北部、西部沿山一带等,春季平均风功率密度最大,夏季次之,冬季最小。哈密东南部风区年际变化略小,春季略大,冬季略小,夏秋相当。达坂城风区平均风功率密度的季节变化随空间而异;秋冬季以河谷上游较大,春夏季以河谷下游较大。
新疆是多风地区,风次多,延续时间长,年风能理论蕴藏量为3万亿千瓦小时左右。风季一般为3~6月及8~9月,风向主要为西北和东北风,风力一般5~9级,最大10~12级。全自治区陆域70m高度层,潜在开发量≥200W/m2的风能资源技术开发量为78256万kW;≥250W/m2的风能资源技术开发量为63059万kW,≥300W/m2的风能资源技术开发量为43555万kW,≥400W/m2的风能资源技术开发量为26858万kW。
二、电价
2014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8号),决定陆上风电继续实行分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同时,将第I类、II类和III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49元、0.52元和0.56元;第IV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维持现行每千瓦时0.61元不变。
表1:2014年调整后的全国风力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表
新的风电标杆电价适用于2015年1月1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以及2015年1月1日前核准但于2016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陆上风电项目。
新疆自治区属于Ⅰ类资源区和Ⅲ类资源区,本次调价对新疆自治区的风电建设投资收益有影响,新投产的风电发电项目收益率将下降,成本回收周期延长。
图1:全国风力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区图
三、经济性评价
现以装机容量50MW、单位千瓦8000元/kW、成本费用770元/kW、满发小时数2100h为基础数据进行财务测算,测算全部投资税前内部收益率。
表2:新疆不同电价水平内部收益率估算表
从上表可看出,2014年电价调整后,新疆自治区Ⅰ类资源区风电全部投资税前内部收益率降低0.69%,资本金内部收益率降低了2.14%;新疆自治区Ⅲ类资源区风电全部投资税前内部收益率降低0.64%,资本金内部收益率降低了2.20%。新疆自治区Ⅰ类资源区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的风电投资整体收益率影响较大,未达到8%,Ⅲ类资源区影响较小,风电场收益率仍在8%以上,具体项目需要具体分析,主要从单位千瓦静态投资和满发小时数考虑。
四、风电建设及运行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4年风电产业监测情况》,截止到2014年底,新疆自治区风电项目累计核准容量1825万千瓦,累计在建容量1021万千瓦,新增并网容量303.3万千瓦,累计并网容量803.9万千瓦。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5年上半年全国风电并网运行情况》,2015年上半年,新疆自治区风电新增并网容量39.8万千瓦,风电累计并网容量843.7万千瓦。
表3:新疆自治区风电利用情况
从表中数据分析,近几年新疆自治区风电利用小时数均高于全国水平,在2000小时以上,受到市场消纳能力、调峰能力、通道输送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新疆风电近两年存在弃风问题,并且弃风率存在攀升趋势。新疆的风电项目开发企业的关注点需要侧重于并网外送工作,同时地方政府需要注重风电基地建设,利用跨省或跨区输电通道扩大风能资源的配置范围,加快风能资源的消纳利用。
五、核准流程
新疆自治区风电项目申报/核准流程执行国家有关要求。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新政发〔2015〕45号),其中关于风电站核准权限下放到地州市。由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投资主管部门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及年度开发指导规模内核准。
图2:风电项目核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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