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日前,省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煤矿安全生产会商研判和协作合作工作机制》《省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联系指导煤矿安全工作制度》两项工作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会商研判工作由省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省煤矿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和不同时期煤矿安全风险及突出问题研究提出,主要采取月度、季度、年度定期会商和重大问题随时会商的方式,分析研判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协商解决煤矿安全重大问题,研究加强煤矿安全工作措施。煤矿安全协作合作按照“有需求、应支持”原则,加强煤矿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在联合执法、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沟通协调等方面的合作协作,着力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增强安全工作合力。
领导联系指导煤矿安全工作由省应急管理厅、陕西煤监局、省能源局分管领导对全省产煤市和重点产煤县(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分片进行指导,旨在推动市县(区)党委、政府落实煤矿安全领导责任,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