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不到一月时间,北方城市又进入了供暖季节。有数据显示,今年煤炭价格与2011年煤价高点相比,下跌54.63%。但不少城市居民却难以享受煤价大跌理应采暖费下调的好处。
央广网记者统计发现,一些城市对供暖费价格要进行微调,如哈尔滨大连等城市拟每平米降2元;一些城市对供暖费价格明确不进行调整,如兰州银川安阳等城市;还有一些城市供暖费价格先按去年执行,后期若调动会多退少补,如长春潍坊等城市。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煤炭和石油都属于大宗商品,采暖费应该像油价一样,与煤价联动起来,随着煤价做出相应调整。有内部人士也透露,发改委相关部门也觉得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早该落实,但受各方面限制一直未能施行。
煤炭价格四年间下跌近55%
据卓创资讯数据显示,以Q5500大卡动力煤年度均价为例,2008年,均价为723.86元/吨;2009年,均价为596.33元/吨;2010年,均价为746.46元/吨;2011年,均价为819.04元/吨;2012年,均价为701.30元/吨;2013年,均价为589.16元/吨;2014年,均价为517.12元。
最新数据显示,至2015年10月中旬,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跌破400元,报收于387元,同比下跌21%,与2011年853元的高点相比,下跌54.63%。2015年前8月,全国规模以上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下降超六成。
对于煤炭价格为何如此较大幅度下跌,卓创资讯分析师王杰分析:“一方面是我国煤炭总供给近年一直在大幅增长,需求却增长有限;另一方面,是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放缓,对煤炭需求在萎缩。”
这似乎也能从中煤协的《中国煤炭工业改革发展情况通报(2014年度报告)》中得到印证:我国煤炭产能已经超过40亿吨,在建规模10亿吨以上,煤炭产能释放压力加大,全球煤炭市场产能过剩。2015年,全国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的态势还难以根本性改变,企业经营的压力依然较大,行业运行形势依然严峻。
近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也表示,当前我国煤炭行业由持续高速增长进入“需求增速放缓期、产能过剩和库存消化期、环境制约强化期、结构调整攻坚期”的“四期并存”发展阶段。
供暖成本有升有降 综合成本有所上升
据了解,煤价在供暖成本中的“分量”正在下降,在2010年上一次调价时,煤价所占比例为50%出左右,而2015年所占比例降到40%左右。煤炭价格下调幅度较大为居民要求供暖费价格调整提供了一些依据。对于一些城市为何不下调供暖费,一些供热企业或价格监管部门给出了解释。
山东省淄博市热电集团供热办主任张瑞吉对媒体表示,目前公司实行的供暖价格仍是十年前的24元/平方米,属于亏损状态。“因为煤炭只占我们整体成本的大约40%左右,其余还有一些财物、人工、水电、设备检修、折旧等一些费用,目前同比08年成本有所降低,目前基本维持在34.3元,今年应该来说,亏损在10块钱左右这么个价格水平。”
河南安阳市益和热力公司新闻发言人李伟表示:“今年,虽然煤碳价格下降了,但益和热力公司与大唐安阳发电厂的(热源出厂)结算价格仍为31元/吉焦。并且,2008年至今,随着人工、材料、运行服务等各项费用的不断增长,相比2008年价格制定时的物价水平,供热企业的成本也在不断增加。据有关部门的核查监审,益和热力公司的供热成本应为24.55元/季?平方米,与现行的(居民采暖价格)21.6元/季?平方米形成倒挂。”
虽然煤炭价格下降了,但是其他成本却不断上升,是这些城市之所以不对采暖费价格下调的主要原因。据了解,采暖期供热成本主要包括煤炭、职工薪酬、折旧费、水电费等。其他成本项目还包括生产用辅助材料、修理费、排污费、办公费、财务费用等。
近日,大连市物价部门公布的《关于降低主城区供暖价格的听证方案》显示:供暖企业单位成本的项目将会有升有降,综合成本将会有所上升。在煤炭价格下降的同时,企业的财务费用、期间费用也有所下降,但降幅不大,煤炭价格下降是拉动供暖成本降低的主要因素。另外,供暖企业的水电、人工、环保等费用有较大幅度上涨,推动供暖成本上升。
对此,有业内人士分析,如果有地区的供暖价格是在2010年左右确定的,煤炭价格高,调整的可能性还比较大,而供暖价格若在2008年确定,调整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了。
业内:煤热价格联动是未来趋势
有一些业内人士认为,煤炭和石油都属于大宗商品,采暖费应该像油价一样,与煤价联动起来,随着煤价做出相应调整。
“虽然中国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早在2005年,就出台了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方制定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却似乎成了一纸空文。”经济学家宋清辉对记者表示:“究其根源在于煤热联动方案缺少可操作性,致使‘成本热价’无法联动。但是,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毕竟是符合市场要求的,只有煤热价格联动才能获得多数人的支持,才能把价格形成机制真正地交给市场,这也是今后供热价格改革的必然方向。”
国家发改委早在2005年就发布了《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按照《指导意见》,热力出厂价格将与煤炭价格联动,当煤炭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力出厂价格。但10年过去,全国大部分地方都没有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供暖费与煤价联动机制有名无实。
《指导意见》还指出,热源生产企业要消化10%~30%的煤价上涨因素;当煤价下降时,按热源生产企业消化上涨因素的同等比例核减热价下调幅度。热力出厂价格调整后,按照热力管网输送价格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相应调整热力输送企业对用户的热力销售价格。
有一位接近发改委的业内人士告诉央广网记者:“发改委相关部门也觉得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早该落实,但是因受各方面限制一直未能实行。近期试运行的中国电煤价格指数,或为未来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施行做一些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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