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煤监局、中国地震局于6月初发通知,决定建立冲击地压矿井地震信息共享机制以来,河北、陕西、黑龙江等地近日先后出台具体办法,落实要求,共同防灾减“压”。
冲击地压是我国煤矿重大自然灾害之一,号称比地震更难预测的“隐形杀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有329个冲击地压矿井,其中正在开采的253个,分布于26个省(自治区)。正如病毒一样,冲击地压等煤炭开采中的自然灾害,不分国界和种族,是人类的共同敌人,是煤矿安全生产必须攻克的难题。对付这些灾害,团结合作才是最有力的武器。
目前,对于冲击地压预报、防治已经有了不少成熟的技术手段。例如,由中国矿业大学团队研发的区域性微震监测技术及系统、层析成像(CT)预警技术等。但不可否认,从政府部门到煤炭企业,在冲击地压防治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理念、管理方面的问题,信息共享难就是其中比较典型的问题。据了解,有些存在冲击地压威胁的煤矿,会专门花钱请科研机构进行监测预警,同时又要求数据保密,尤其不能透露给相关政府部门,因为怕违规超产等数据被记录,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被问责,“说白了,一旦出事,这些都是证据”。
类似现象,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其实并不少见。从政府部门来说,有些是源于权力本位思想、缺乏法律约束,或是自身惰性而不愿共享,也有些是基于风险考虑而不敢共享,还有的是因为“信息壁垒”、标准问题、体制问题等而不能分享。至于企业在信息共享方面的问题,除了与政府部门类似的不愿、不敢、不能的共性原因外,还涉及企业竞争等因素。
但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继续闭门造车、困守“信息孤岛”显然不能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继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明确提出“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后;2016年12月,国务院又通过《“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提出要打破各种信息壁垒和“孤岛”,推动信息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
冲击地压矿井地震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显然是相关政府部门推动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壁垒的一次有益实践,为研究煤矿冲击地压灾害发生规律,提高冲击地压监测预警能力,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希望此项政策在更多有需要的省份落地生根,更希望相关政府部门在更广泛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域中,推行信息共享机制,优化管理流程,提升协同治理能力。
当然,也希望各个煤炭企业在公平竞争的同时,以更开放的心态,不仅在企业内部梳理、共享信息,也能在企业间打通信息壁垒,分享技术、管理、改革等方面的经验。
毕竟,从人类发展的历史看,分工合作、互利共赢才是长期趋势。不管是遭遇“黑天鹅”还是“灰犀牛”,煤炭企业都要坚持改革开放、合作共享,以自身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为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