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根据市领导关于督导工作“找问题、促整改、提指标”的总体要求和有关领导“准、细、实”的具体要求,结合济宁市当前攻坚形势,特制定8月份强化督查方案。
督查目标
力争8月份臭氧浓度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同比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的位次能够稳步提升、严防跌入后20位风险,20个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点位)水质月均值实现达标,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督查范围
全市14个县市区,重点督查“五区一市”、生态环境质量落后乡镇及问题多发区域。
督查重点
围绕大气、水、土壤重点工作和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等,督促县市区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攻坚任务。
各类扬尘污染源管控情况
现场督查各类施工工地、各类物料堆场、停车场、物流园区、工业企业内部场地扬尘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检查露天非煤矿山开采、石材加工和砂石加工企业等是否满足行业导则要求。
挥发性有机物管控情况
现场督查涉VOCs“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化工、焦化、制药、橡胶、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治理情况,油品储运销监管和加油站错时加油政策执行情况等。重点检查全市492家涉VOCs排放重点企业是否编制、落实“一企一策”治理措施,已完成治理企业的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去除率是否达到VOCs收集、治理要求、是否达标排放,未完成治理企业是否落实停产整治措施。随机抽查是否存在建筑墙体涂刷、建筑装饰、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等户外喷涂作业。
机动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情况
现场督查是否存在重型柴油车闯禁行区,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和冒黑烟,渣土车不封闭运输、带泥上路、超载运输、无牌无证运输等行为,各重点用车单位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登记注册并取得环保标牌。
道路保洁情况
现场督查济宁主城区和县(市、区)城区道路、普通国省道、县乡道路保洁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检查建筑工地、电厂、非煤矿山等专用道、周边道路以及城乡结合部、县乡交界处等重要路段是否强化保洁力度。
餐饮油烟污染管控情况
现场督查济宁主城区和县(市、区)城区范围内餐饮行业油烟治理治理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散煤现象,是否存在未按照要求配备油烟净化设施或不正常使用净化设施或未及时清洁、更换净化设备的现象。
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情况
根据济宁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重点检查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内涉及微山县、任城区、太白湖新区的7家煤矿2020年底前能否按时完成退出;涉及微山县和任城区的11.8万亩缓冲区内池塘能否按照时间节点退出;涉及邹城、曲阜、微山、汶上、泗水、金乡等县市区的矿山复绿和露天矿山治理项目是否按照设计方案要求施工,能否达到整改标准。
水污染管控情况
重点检查济宁市城区和县(市、区)道路雨水管网是否进行了清掏,雨水篦子内是否积存泔水、垃圾,沿街商户是否存在非法向雨水管网内倾倒泔水、垃圾的现象。垃圾车、清扫车是否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各沿河排灌站闸门是否关闭严实,是否存在向河道直排污水现象,重点关注洙水河、洙赵新河、老万福河、东鱼河、西支河。针对安居煤矿、鹿洼煤矿、鲁泰热电、金桥煤矿、花园煤矿、霄云煤矿、梁宝寺煤矿、兖州煤业三号井8家治理任务进展缓慢的企业,实地查看进展情况。济宁市城区和县(市、区)雨水管网入河排放口(一般位于桥梁周围)是否生活污水溢流情况,重点关注下雨时段。
土壤污染管控情况
重点督查是否存在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乱倾乱倒至沿河沿湖沿岸、废弃矿井、矿坑、废矿山等外环境或未采取防雨防渗防扬撒等措施的违法行为;机动车(发动机)拆解行业是否有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存在无相关手续的机动车(发动机)拆解站点。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存量地块安全利用工作进展情况,是否完成摸底排查等基础性工作。
砖瓦行业压减整合情况
现场督查烧结砖瓦企业压减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已完成压减企业是否严格落实整合重组措施,是否存在虚假关停或关停企业违规复工复产问题。
市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定期通报、督办、推送问题,负责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市区或相关部门约谈,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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