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推进会议在兰州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甘肃省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执法“4+1”行动和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保护联合专项行动,查处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省共立案419件,拟处罚金额2833.56万元。
今年1-7月,全省空气质量总体趋稳向好。全省38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比例为100%,水质优良比例为100%,无劣Ⅴ类水体;17个国家重点监管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16个水质达到Ⅲ类目标要求。“十三五”期间国家在我省共布设1741个国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现已累计完成1278个点位监测任务,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据了解,甘肃省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启动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及污染现状调查工作,以入河排污口调查为切入点,查、测、溯、治,完成黄河流域4个水系36条重要干支流、9市州58个县、8大类22小类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共排查出排口7721个,污染源3524个,基本完成水质监测和溯源,初步建成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
甘肃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6项配套制度,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12件,涉案金额9975.84万元。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全面完成33个行业6600余家排污单位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任务,截至7月,共完成发证登记14112家,完成率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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