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19日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举行的“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光伏扶贫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表示,“十三五”以来,宜春市共投入财政资金2.59亿元,建成光伏扶贫电站1852个,装机容量达3.9万千瓦。截至目前,该市光伏扶贫电站共产生发电收益3800万元,有效带动1.73万户贫困户脱贫增收。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光伏扶贫电站带领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的作用,宜春市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运维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电站发电效益。建立起了运维管理体系,明确了运维监管责任。明确要求各地以村集体日常运维和专业机构运维相结合的方式对光伏扶贫电站进行管理,确保电站正常发电运转。目前,各地均建立了由专业企业机构负责电站专业运维和村集体委任专人负责电站日常管护的运维管理体系。建立运维管理体系以来,该市所有光伏扶贫电站平均发电效率超过80%,发电效率稳居全省前列,有效保障了带贫效益。建立起了电站信息监测体系,及时跟踪电站运行状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6月中旬全面建立起了光伏扶贫电站信息监测体系,对电站动态信息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每座电站时刻都能处于最佳发电状态,最大化发挥带贫效益。明晰了扶贫电站产权主体,进一步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今年以来,宜春市将所有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确权至村集体,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再由村级组织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通过小型公益事业、产业奖补、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二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助力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规范管理收益分配。该市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将电站发电收益全部形成村集体经济,用于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对简单进行分红的坚决予以纠正。截至目前,宜春市共分配发电收益2200余万元,其中用于公益岗位扶贫523.03万元、小型公益事业扶贫437.82万元、奖励补助扶贫934.22万元、其他方面276.88万元。科学设置公益性岗位。根据将2020年电站发电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等支出的要求,该市各地因地制宜设置公益性岗位,全面激发贫困群众自主脱贫动力。2020年全市光伏发电收益设置2276个扶贫专岗,吸纳2195个贫困户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全力协调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国家补助是光伏扶贫电站提高收益,增强带贫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宜春市纳入国家补助目录的电站容量只占全市总容量11.83%,极大地影响了光伏扶贫带贫减贫成效。通过全市上下开展多轮存量电站梳理和积极协调上级有关部门,目前宜春市所有存量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均已纳入国家补助目录。
三是完善督查协调机制,全面压实各级管理责任。建立了专项督查机制。为全面补齐光伏扶贫短板弱项,全面压实各级管理责任,宜春市成立了10个光伏扶贫专项督查小组,每个小组定点定期对县市区开展专项督查。截至目前,已对各县市区开展了2轮集中督查。建立了联席协调机制。为及时解决好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县市区整改问题提供指导,宜春市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截至目前,已召开2次光伏扶贫问题整改协调会和1次光伏扶贫工作推进会,较好地解决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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