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发展再迎政策利好!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8月27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提出要积极探索“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下称“两个一体化”)实施路径。将“两个一体化”作为电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积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电力工业转型升级。
可再生能源行业人士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储能是解决新能源电力消纳的最有效途径,从政策层面促进储能在新能源项目上的应用,将让电力企业在投资新能源项目上更加放心。
多能源品种发电互相补充
征求意见稿提出,“风光水火储一体化”要侧重于电源基地开发,结合当地资源条件和能源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风能、太阳能、水能、煤炭等多能源品种发电互相补充,并适度增加一定比例储能。
强化电源侧灵活调节作用,力争各类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在95%以上。优化各类电源规模配比,增量基地输电通道配套新能源年输送电量比例不低于40%,具体比例可在中长期送电协议中加以明确。
对于“源网荷储一体化”,征求意见稿明确,将侧重于围绕负荷需求开展,充分发挥负荷侧的调节能力,实现就地就近、灵活坚强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引导市场预期。
在城市商业区、商业综合体,依托光伏发电、并网型微电网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开展分布式发电与电动汽车灵活充放电相结合的园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
在工业负荷规模大、新能源资源条件好的地区,支持分布式电源开发建设和就近接入消纳,结合增量配电网等工作,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工业园区建设。
多重政策保障“两个一体化”项目
厦门大学中国新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表示,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具有不稳定性,发展储能可对冲这些不稳定性,有利于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征求意见稿提到了“两个一体化”,把火电等也考虑进去,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不过,目前储能成本仍然偏高,部分投资主体存在顾虑。
在政策保障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纳入国家电力规划的“两个一体化”项目,优先使用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总量指标;鼓励具备条件地区开展“两个一体化”项目试点示范,支持参与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增量配电改革及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鼓励“两个一体化”项目的多方投资主体通过成立合资公司等资本合作方式实现一体化开发运营;鼓励民营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两个一体化”项目开发建设。
光伏盒子运营总监梅伟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可再生能源项目配合储能,提高清洁电力利用是大势所趋。通过政策推动储能配套发展,将进一步推动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的占比提高。在此背景下,光伏、风电龙头制造业企业有望长期受益。
我国储能发展态势良好
仍有一系列问题待解决
据中关村储能联盟的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投运的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到了32.7GW,约占全球装机规模的17.6%。产业同时呈现了多元发展的良好态势。在总装机容量里,电化学储能项目的累计装机规模达到1831MW,同比增长53.9%,发展较快。
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在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上表示,作为能源行业的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一直高度重视储能相关工作。但在储能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技术经济性以及应用安全性和市场运营机制等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
为此,他建议要加强统筹,促进可再生能源与储能的协调发展;完善电力市场机制,营造有利于储能发展的市场环境;完善储能调度运行机制,提升消纳能力;创新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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