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能源〔2020〕15号
为加快推进家庭屋顶光伏工程,规范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宁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发改能源〔2018〕36号)、《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第一批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专项资金补助的通知》(宁发改能源〔2020〕13号)等文件要求,经财政、供电等有关部门审核、认定,对宁海县2020年度第一批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拟补助资金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自2020年8月13日-8月22日。对公式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单位反映问题请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反映问题请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蔡建坡,联系电话:65106622;传真:59976563
附件:宁海县2020年度第一批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项目表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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