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上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浙江省转办了第八批信访件141件,涉及:大气58件、水33件、生态16件、噪声13件、土壤10件、其他9件、海洋1件、辐射1件。其中,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圈定的重点件7件。
省信访组立即按工作规程交由所涉11市和所涉厅局办理,其中杭州市52件(重点2件)、宁波市20件(重点1件)、温州市9件、湖州市5件、嘉兴市6件(重点2件)、绍兴市14件、金华市14件(重点1件)、衢州市2件、舟山市1件、台州市12件、丽水市5件;省直1件(重点1件)。
八批共移交648个信访件,按污染类型分类,其中:大气污染272件,占比41.98%;涉水污染130件,占比20.06%;生态75件,占比11.57%;噪声污染68件,占比10.49%;土壤污染57件,占比8.80%;其他41件,占比6.33%;辐射3件,占比0.46%;海洋2件,占比0.31%。48件重点件,涉水污染21件,占比43.75%;土壤污染13件,占比27.08%;大气污染9件,占比18.75%;生态2件,占比4.17%;其他2件,占比4.17%;海洋1件,占比2.08%。按区域分,杭州209件,重点6件;宁波62件,重点6件;温州58件,重点4件;湖州28件,重点4件;嘉兴49件,重点4件;绍兴71件,重点3件;金华58件,重点5件;衢州20件,重点2件;舟山9件,重点1件;台州64件,重点11件;丽水19件,重点1件;省直1件,重点1件。
所有信访件均明确边督边改工作要求和反馈时间节点。对重点件,明确由所涉地市党政主要领导领办,专人负责,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0年9月1日至10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7666606,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A133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
长兴:规范行业有序经营
9月9日,湖州市长兴县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投诉信访件,反映煤山镇礼贤岕村有2家石粉加工厂存在噪音、扬尘扰民的问题。接到信访件后,长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成立工作组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经核实,两家加工厂实为一家,名为“长兴县槐坎正潮耐火原材料加工厂”,主要从事加工氢氧化钙和氧化钙。针对该企业环保治理设施不到位和未经审批擅自增加设备等问题,生态环境部门已进行立案查处。
目前,针对存在的噪音、扬尘扰民问题,工作组督促企业立即整改,一方面对厂区内的环境进行整治;另一方面对擅自增加的设备立即进行拆除。长兴县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该县将坚决做到立行立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在限期内整改到位,切实维护好当地群众权益和生态环境。
东阳:加强监管立行立改
9月9日,金华东阳市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投诉信访件,反映横店镇湖头陆工业区存在废水、废气、废渣偷排,夜间异味扰民等问题。接件后,东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东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楼琅坚第一时间领办,组织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横店镇政府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置,确保信访件边督边改、立行立改。
湖头陆工业区主要从事磁性电子元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经现场核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没有发现废水偷排现象;含金属的污泥实行二次回收利用;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对群众反映的异味扰民问题,生态环境部门当即安排专业检测机构开展检测。
东阳市委、市政府随后组织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入驻现场指导进一步加强危废处置、雨污分流。生态环境部门还将及时跟进整改情况,加强夜间异味检测和危废处置监管,确保整改行动快、标准高、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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