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改委近日批复平潭大练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变更,鉴于项目用海审批相关要求,同意项目建设规模由300MW变更为240MW,总投资相应由609334万元变更为456664万元,原核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文如下: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潭大练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变更的批复
中广核(福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的《关于申请变更平潭大练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容量的请示》(中广核新能源闽风〔2020〕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委以闽发改网能源函〔2016〕182号文已核准平潭大练海上风电场项目,项目建设规模300MW。鉴于项目用海审批相关要求,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和国家关于能源项目投资管理等有关规定,同意将平潭大练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由300MW变更为240MW,项目总投资相应由609334万元变更为456664万元,原核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你们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后续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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