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了《关于公布2020 年全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调整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2020年山东计划化解煤炭过剩产能2621万吨,其中,计划关闭退出煤矿8处、退出产能 806 万吨,计划核减产能煤矿29处、退出产能631万吨,计划购买省外煤炭产能指标1184万吨。
据悉,“十三五”期间山东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规划目标任务为6460万吨,各有关市、企业正坚持有序组织退出,编制煤矿关闭退出方案,明确停产、回撤、关闭等时间节点,按程序完成报批工作。通知提出,今年上半年已实施关闭的煤矿,要对照标准做好验收工作;下半年计划关闭的煤矿,要确保9月底前停产、10月底前关闭到位、12月底前通过省级联合验收。列入核减生产能力计划的煤矿,要于9月底前完成生产能力核减和相关信息变更登记、公告等工作。购买省外煤炭产能指标的煤矿,要于9月底前完成产能指标交易合同签订,并按程序报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专项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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