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提出坚持“以收定补、新老划段、有序建设、平稳发展”,进一步完善生物质发电建设运行管理,合理安排2020年中央新增生物质发电补贴资金,全面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推动产业技术进步,提升项目运行管理水平,逐步形成有效的生物质发电市场化运行机制,促进生物质发电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方案》,2020年申请中央补贴的项目须符合4个条件:一是纳入生物质发电国家、省级专项规划;二是2020年1月20日(含)以后全部机组并网的当年新增项目;三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等要求,配套建设高效治污设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在城市已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四是申报情况属实,并提交信用承诺书,没有且承诺不出现弄虚作假、违规掺烧等情况。
为推动动生物质发电有序建设,《方案》从加强规划引导、加强投资监测预警、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机制、拓展生物质能利用渠道、落实生物质发电支持政策、逐步推动形成生物质发电市场化运营模式、强化项目建设运行监管等7个方面提出了诸多措施。如,鼓励加快生物质能非电领域应用,提升项目经济性和产品附加值,降低发电成本,减少补贴依赖;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给予生物质发电项目中长期信贷支持;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合理制定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确保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落实到位;鼓励地方政府统筹各类资金,对生物质发电相关的农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收、储、运、处理”各环节予以适当支持和补偿等。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0〕14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
为做好2020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完善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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