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较2015年增加了58.5%,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较2015年翻一番。”9月21日,在四川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公布了《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并就近年来四川污染源排放和控制处理方面的相关情况及成效作了介绍。
据了解,中国2017年开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本次普查,四川省耗时3年,圆满完成普查任务,基本摸清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情况等。2020年6月4日,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公报》显示,与2007年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比,四川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数量增长了13.70倍,年均增长率为30.01%。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四川对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增大、推进城镇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步。
本次普查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四川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1100.2万吨/日、排水管网达5.57万公里,较2015年分别增加了58.5%和38.6%;城市、县城、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4%、86%、51.6%,较2015年分别增加了6.9、15.5和36.6个百分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4.5万吨/日,较2015年翻一番;城市、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8%、97.5%,较2015年分别增加了3.1和15.4个百分点。
据介绍,四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等六个行业占全省工业污染源总数的49.37%。与2007年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比,四川黑色金属冶炼企业数量减少46.10%,造纸、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和石油加工炼焦等工业企业数量均有所增加,废水排放重点行业企业呈增加趋势;钢铁企业减少46.10%,水泥企业减少61.21%,火力发电企业减少37.93%,废气重点行业企业呈减少趋势。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李岳东介绍,《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始于2007年。经过10年发展,我国经济和社会人口结构,污染源的类型、分布、规模和性质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亟需对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系统性调查。2017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启动,明确普查标准时点是2017年12月31日。四川的普查对象是2017年度全省范围内有生产活动的排污单位。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贾德华说,下一步,将充分运用好本次普查成果,紧盯短板、锚定弱项,切实做好城镇生活污水提质增效,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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