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大连市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大连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将采取30项措施全面加强对燃煤污染、工业污染、移动源污染、扬尘污染的管控,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84%,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并力争将重污染天气控制在4天以内。
强化燃煤污染管控。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及65蒸吨/小时以上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试点。10月底前完成县级以上建成区47台2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炉并网或清洁能源改造,完成383台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年底前完成禁燃区60台兰炭锅炉取缔。加强燃煤设施监测管理,年底前完成383台特别排放限值改造锅炉监测,完成全部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及联网工作,加强在线监测设施运维管理,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依法依规处理。加强全市在用燃煤锅炉监察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弄虚作假等行为。
加快推进工业污染源整治。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重点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改造,10月底前346家重点工业企业完成物料存储、物料运输(输送)、物料装卸、物料加工环节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整治,加快推进第一批、第二批180家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整治项目,年底前除船舶制造及石化企业外全部完成,第三批74家重点行业企业年底前完成深度整治方案编制。10月底前完成516家“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建立整改销号制度,依法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对完成整治的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杜绝反弹。
深化移动源污染管控,开展重点路段联合执法,将现存1.8万余台国Ⅲ标准柴油货车纳入稽查布控系统或实时抓拍系统严格管控。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应用闭环管理体系,利用遥感检测手段对东北快速路入市方向的柴油货车进行实时检测,将半年内累计2次超标的车辆及路检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列入环保检测黑名单,督促车主履行维修治理及现场查验程序。完善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修制度(I/M制度)。加强对柴油物流车转入的审查力度,防止京津冀地区淘汰的高污染柴油物流车辆流入大连。加大车用汽柴油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加强船舶油品管控。
加大扬尘精细化管控力度。加强道路扫保及扬尘管控。加强施工扬尘管控,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六个百分百”要求。强化散流体运输扬尘监管。继续深入实施裸露地面整治。完成16家露天矿山扬尘整治。落实废弃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建立三级秸秆禁烧网络,采取技防+人防模式强化监管,全域、全时段严控秸秆焚烧。
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做好新修订预案启动准备工作,落实《大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工作要求。开展应急响应演习,健全完善应对机制,进一步提升应急响应能力。继续实施水泥行业错峰生产,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不执行规定的企业实施约谈,不及时改正的通过媒体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