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系列标准正式发布,该系列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保障人居环境安全,提高广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水平和地块再开发利用的工作效率。其中《城市建成区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还填补了我国城市建成区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的空白。
广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情况复杂
本次发布的系列标准包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3部分:土壤重金属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4部分:土壤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及《城市建成区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保护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广州市是历史悠久的特大型城市,工业化时间跨度长,工业门类众多,工业企业地块具有污染情况复杂、污染程度不一、污染追溯困难等特点。
近年来,土壤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为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其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查明城市建成区土壤的环境状况,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确保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等有关单位编制了广州市地方标准。
勇于创新填补国内技术体系空白
本次出台的系列标准有不少创新之处,有的还填补了国内相关技术领域的空白。
其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增加了调查启动条件,避免了因不具备调查条件仓促开展工作,导致重新调查和经费浪费的问题;在多年实际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土壤污染风险情况将工业企业地块分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其他用地,将地块内部分为重点调查区域和其他区域,并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分别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要讲话中提出“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的指示精神;明确了国家标准未作出规定的地下水监测项目技术要求;并根据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参考国内外相关技术规范,提出了异常点位排查技术方法,在我国国家及地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标准体系中尚属首创,填补了国内空白。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3部分:土壤重金属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4部分:土壤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监测的特点,创新性提出了全流程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要求,重点针对土壤调查监测的重要指标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细化采样、制样、检测等流程的质控措施,切实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此外,目前国内外土壤环境监测的主要集中在农用地和污染场地等方面,针对城市建成区土壤环境监测的研究相对较少,并且已有的研究目的不一、较为零散,暂未形成系统的技术标准,相应的技术体系基本空白,难以满足我国城市建成区土壤监测工作需要。广州市建成区面积位居我国前列,其建成区土壤环境安全极大地影响着广州市的人居环境。《城市建成区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填补了我国城市建成区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的空白,为全国开展各城市建成区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提供了工作基础和技术支撑,具有重要意义。
将形成更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技术体系
本次系列标准实施后,将有效提高广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水平和地块再开发利用效率,并为珠三角地区乃至全国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提供有益的借鉴。同时为全国各城市开展城市建成区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提供工作基础和技术支撑,对未来全国建设用地特别是建成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技术体系的进一步构建和完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应用前景巨大。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下一步,广州将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继续制定相关配套技术标准,最终形成一套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技术体系。2020年底前,将出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2部分:污染修复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建设用地地块的土壤修复可按照该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编制污染修复方案,指导污染修复工作,保障修复效果。
此外,针对土壤半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等工作需要,广州还将继续出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5部分:半挥发性有机物土壤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6部分: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为广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更加全面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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