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记者从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和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于10月28日在成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双方将缔结为友好生态环境局,共同探索构建生态环境东西部区域交流合作的新模式。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建立友好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全方位合作制度以及环境项目合作制度,重点围绕“环境信息共享、产业发展协同、环境技术研讨、人才交流互补”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具体而言,双方今后将共享环境信息,实现生态环境大数据、信息化平台等各类可以公开发布的相关信息资源共享;将共享科技成果,针对经济转型升级、突出环境问题解决、环境科研等方面需要,整合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力量,积极支持开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逐步共享生态环境科研成果。
双方将制定环保产业联合发展工作计划,探索建设环保产业联盟。积极探索开展大气、水、土壤、固废等方面污染防治和执法、监测、信息化、宣教等方面的技术研讨会,就共同关心的生态环境科研课题进行研讨,并充分利用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院士工作站、成都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等机构,建立统筹共用的生态环境科研、生态环境专家库等平台。